长耳朵的兔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百三十章 血玉,黄泉阴司,长耳朵的兔子,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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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培的骨灰悄悄沉入后海,无声无息。

这里霓虹闪烁,音乐悠扬,想必黄培不会寂寞。

回去的路上,大烟枪又向阿莎问起血玉的事情,大烟枪说:“我记得黄培以前的脖子上,也没有戴着玉佩啊,也就最近一两个月才戴上的吧,他这块玉佩是从哪里弄来的?”

阿莎说:“我问过他,他说是祖传的!”

张杰幽幽说道:“玉这种东西,很邪的,尤其是来历不明的玉,更不能乱戴,会走霉运的!你们仔细想想,黄培自从戴上那块血玉以后,紧接着是不是就得了早衰症?”

大飞说:“哎,你这一说,还真是呢!以前黄培都是健健康康的,自从一两个月前戴上这块玉佩以后,就开始生病了!”

大烟枪说:“有没有你们说的这么邪乎,可能只是巧合吧!阿莎刚才不是说了吗,那块血玉是黄培祖传的东西,祖传的东西应该不会害人吧!”

张杰说:“虽然黄培是这么说的,但是不是祖传的东西,也只有黄培心里才清楚。反正我觉着不像,如果是祖传的玉佩,应该从小就戴在身上,怎么会前两个月才拿出来戴上呢?”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在车上说个不停,反正越说越玄乎,说到后来,敢情黄培是被脖子上的玉佩害死的。

其实玉这种东西,确实是比较邪乎的,因为玉能通灵,通灵之物都是有魂的,有些玉石经过天地精华的淬炼,就能生出精魂。

所以才有一句俗话:“冥器不能入屋,古玉不能上身!”

这句话的意思是,但凡从墓穴地底下面挖出的死人东西,是不能带进屋子的,否则会招惹来灾难。而来历不明的古玉,也不能随便戴在身上,万一里面的精魂不认你这个主人,那可就麻烦了。

而且,玉这种东西,也是需要人养的,经过天长日久的盘玩佩戴,玉石便能跟主人心意相通,有灵性的玉石还会庇护主人。

我还曾听说有一种血玉,是用主人的鲜血饲养,每天在最阴的时辰喂食鲜血,那玉石喝了人血之后,就会渐渐变成血玉,变得十分邪性。

我记得黄培脖子上戴着的就是一块血玉,当时我第一次见到黄培的时候,看见他脖子上挂着的血玉就有些不太舒服,也不知道他那块血玉是不是用人血喂养出来的。如果那块血玉真是他的祖传宝贝,那黄培的祖上可不是什么好人。

不过,黄培已经死了,这些话我也就没说出来。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也没什么事,本来我想回广州的,结果广州那边也没什么单子,大家都闲着。

猴子就说,反正回去也没事,让我不如在京城多玩一段时间,他带着我到处逛逛。

我们每天睡到自然醒,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琢磨今天去哪里玩,什么颐和园,什么圆明园,什么八达岭长城,什么十三陵,我都玩了一遍。晚上的时候我们就去后海泡酒吧,打发时光。

而大烟枪那一边,疯狗乐队自从获得原创大奖以后,名气一下子就起来了,尤其是黄培创作的那首《逐梦的人》,更是成为近期的热门金曲,街上,计程车上,商店里,到处都在播放这首歌,这首歌在网上的下载量也高居榜首。很多人都为这首歌疯狂,因为每个人都在这首歌里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说白了,这首歌之所以成功,就做到了两个字:共鸣!

是的,共鸣,这首歌所传递出来的情感,所讲述的艰难苦难,所表达的奋力拼搏,每个人都能在这首歌里找到共鸣。

疯狗乐队一曲成名,成为一支横空出世的摇滚乐团,风暴席卷全国。我爱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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