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来忆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十四章 其实不想走,农家团宠六岁半,雁来忆君,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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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香气四溢,小锅灶里炖着红烧肉,大锅里蒸了一盆二米饭,下面是红彤彤,油汪汪的排骨。
这孩子把她舅舅送的肉都做上了吧!怎么就不知道留一些明天再吃呢?
“奶,小舅舅是客人,咱们要是菜做的少了,他肯定不好意思吃,不如多做一些,既好看大家都能跟着沾光。”徐卉看着奶奶肉疼的样子直想笑,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又没冰箱,肉根本存放不住,还不如趁着新鲜,做上大家都解解馋。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了,肉已经下锅,又不能捞出来变回去,孙女说的也没错,东西是博韬那孩子带来的,要是只做一点他肯定不舍得吃,现在这样也好。
徐建林特别积极,擦桌子、摆碗筷、拿凳子都弄好以后站在厨房门口抻着脖子等开饭。
中午的饭菜是用小盆装的,一份酸甜油亮的糖醋排骨,一份香味浓郁的红烧肉焖洋芋块,一盆小白菜汤,还有一盘用菘菜拌的凉菜。
“别说,这几道菜看着就有食欲,都是卉卉做的啊!你可真厉害!”周博韬没想到外甥女还有做菜的天分,这么小的人就能做出色香味(还不知道味道如何)俱佳的菜。
“别光看着啊,快尝尝!”徐卉给大伙发筷子,邓阿莲和儿子儿媳妇的筷子不约而同伸向洋芋。
徐卉拿起一双干净的筷子:“看样子以后吃好东西得我来分了,不然谁都舍不得吃啊!”徐卉先给小舅舅夹了一块排骨。
得到表扬之后给奶奶和娘夹了红烧肉,给两个哥哥和爹夹了排骨。
“卉卉也坐下吃,这是我吃过味道最好的红烧肉了,咱家卉卉以后开个饭馆肯定行!”邓阿莲咽下一块软糯香甜的红烧肉,嘴里的余香散尽后才开口。
周博韬啃了一块排骨,吃了一块红烧肉,拿出素色的手帕擦擦嘴巴说:“这两道菜做的不错,你姥娘和姥爷肯定喜欢,等咱们回去以后再割一些肉,你也给他们做一顿红烧肉吃!”
小舅舅你这样不好吧!上午自己都说了想留在家里帮忙做饭的,怎么还想带她去姥娘家啊!
要是拒绝小舅舅提议,他会不会以为自己不喜欢姥娘家,不想给两位老人家做菜吃啊!
“小舅舅就知道卉卉是最有孝心的孩子,吃完饭咱们就出发,这次舅舅有空闲时间,教你认字写自己名字好不好!”周博韬把外甥女的沉默当成了默认,无视她投射过来幽怨的小眼神自说自话。
邓阿莲注意到孙女听到认字时眼睛里迸射出来的光芒,代替孙女答应周博韬的提议,丰山县城附近没有女子学堂,听说那种闺学只存在于京城,徐家根本没钱供孩子去那里读书。
既然孩子想识字,她小舅舅又有那个心,家里一定支持,别人家赞不赞女孩认字徐家人不知道,他们是支持徐卉的。
吃完饭周博韬叫姐姐给外甥女收拾一些衣物,徐志勇坐在院里陪小舅子,徐建文借这个难得的机会向舅舅请教学问。
“娘,您跟小舅舅商量一下,等家里种完地我再去姥娘家行不!”徐卉觉得这段时间家里农忙,正是展示厨艺的好机会,等他们都认可了自己的厨艺,应该会同意摆摊卖小吃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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