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从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2章 不认秧秧做义女,开局成团宠,娘亲竟是穿越女主,一世从欢,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不敢言真假,恐有苗头。”

“天呐!”

望着公公惊疑未定,看向她时复杂又犹豫的神色,毓秀便知道他担忧的什么,提醒道:“我等只管记住,我等的主子是王爷。”

“哎。”管事公公应了一声,随后经他观察,王爷同五姑娘,越瞧着越和父女无异。

五姑娘要抱那只小狼,王爷会提前警告小狼:“不许伤她。”

五姑娘高兴抱过小狼,又反过来凶王爷:“你不要凶它!”

王爷半点不恼,还伸手摸摸五姑娘的脑袋,又摸摸五姑娘怀里的小狼。

除去西宫太后和高高在上的皇上,谁敢凶他家王爷啊。

皇子公主们见到他家王爷,都只敢恭恭敬敬地唤一声皇叔,听闻过他家王爷在北境战功的,胆子小点的,都不敢抬眼看他家王爷。

这五姑娘还凶。

王爷还宠得跟亲女儿似的。

管事公公神色越发复杂。

“崽崽,窝叫秧秧。”小秧秧抱着小狼,还伸手去握狼爪子。

司徒元鹤提醒她:“爪子锋利未剪过,小心些。高格,拿把剪子来。”

“不用不用。”小秧秧摇头,“崽崽生来就是狼,怎么能当狗狗养呢?你说是不是,崽崽。”

司徒元鹤身子微怔,他时常觉得秧秧并非一般孩童,尤其是心智上。

可她分明就是个五岁孩童。

这种违和感也在雨棠身上出现过,他有时看雨棠犹如雾里看花,令人生疑,也令人生着欲罢不能的好奇之心。

偶尔迫切伸手触之,又怕只是镜花水月,一触即失。

“嗷呜,嗷呜。”

小狼一连叫两声。

“崽崽怎么啦?”

“饿了。”司徒元鹤看向高格,高格走两步后想起什么,又折回去询问,是否要拿他们给小狼准备的口粮?

当初想着小狼要与小秧秧玩,为使其温顺些,从扶余城出发前给小狼准备的都是些浆果和熟鱼。

“生肉,兔,羊,鹿,都弄一些来。”司徒元鹤看着小秧秧,想起她方才那番话,浅浅笑道:“既生来就是狼,又怎能当家犬养之。”

小秧秧抬眸笑了笑。

司徒元鹤又道:“不剪指甲,可能会伤了你,若以生肉为食,狼性凶猛,长大些怕是又要伤你。”

“要是会伤了窝,那说明崽崽不应该待在窝的身边,它应该回到大自然去。”小秧秧怕他听不懂大自然,又换了个说辞,“回到它属于它自己的地方去。”

司徒元鹤震惊于她的心性,觉得秧秧长大并不会拘泥于闺阁之中,便问:“长大想做什么?”

小秧秧哈哈笑出声来,“窝不想长大,当小孩好玩!”

“窝不长大,你们都不会变老,会永远在窝身边。”

司徒元鹤听笑了,笑得很轻,须臾后眉宇间略带忧愁:“本王将至不惑,老了。”

你娘正值桃李,尚在妙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历史小说小说相关阅读More+

你是我的小确幸

东奔西顾

无敌:从病公子横推成圣

陆游器

重生七零,我把糙汉老公拿下了

借点酒

六零之东北来了个大美人

吉金金

副本游戏:我与神明画押,神明骂我开挂

是一颗小草

黄泉借皮

苗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