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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不算漫长的二十年的人生历程中,我曾经爱过两个女人。
我用“曾经”这个词很明显,表明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式。有时候我费老大的劲,也想不她们的样子,但有时候无论我走着站着坐着或躺着,毫无预兆,她们忽然就鲜活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爱的第一个女人,她死了。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她是一个技校的女生,漂亮不可方物,她有奇怪的性格和奇怪的装扮,在一个飘雪的冬天死于一场离奇的车祸。是她主动追求我,然后手把手教会我谈恋爱。但我要是告诉你一件事,你一定不会相信,这件事就是,她压根儿就没有真正地爱过我。是的,这事听上去的确是有些荒唐,但事实就是这样。这个热带水果一样娇艳笑起来让你无可抵挡的女人,对我而言,是朵灾难的云,就算风雨过去,天光大亮,她化为尘土归去,我的生命也已经被她烙上灾难的痕迹,无从改变。
她叫吧啦。当我读这个名字的时候,舌头会得变得敏感而易痛。我总是忘不掉那一天的小河边,她让我替她吹掉眼睛里的沙子,那眼睛又大又亮,根本就不是进了沙子的样子,还有她玫瑰花一样绽放的脸以及我丢失得猝不及防的初吻。吻这件事情上让一个女人主动占了先机,对一个大男人来说,着实是有些丢脸。但爱情开始,无论先后,无论真假,大抵都是这样天崩地裂的吧。
其实,在吧啦死以前,我就已经不再相信爱情。我曾经在我的数学笔记本上用无比愤恨的字迹写下过八个大字:花花世界,狗屁爱情。但我竟然在一年多后又开始不知死活地谈起恋爱来,我应该怎么形容这第二个女孩子呢,小百合?恩,对,小百合。这只是我放在心里的一个形容词,事实上和她谈恋爱的那些时日,我一次也没有这样叫过她。她对我真的很好,死心塌地。不幸的是那时候的我已经对爱情开始吊儿郎当,起初跟她好也只是想利用她。不过后来她确实感动了我,让我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只是,和“分手”比起来,“一辈子”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所以我很快又失去了她并成功地让她对我恨之入骨。
我不知道用“恨之入骨”这个词是不是有点高抬了我自己,或许她早就忘掉了我,因为自我们分手后,我就再也没接到过她的短消息,电话什么的,这让我或多或少有些挫败感,至少,我希望亲眼目睹她在下着小雨的窗前为我流两滴伤心的泪什么的,这种阴暗的小儿科的想法让我有些瞧不想自己,更没法让这份失去的爱情在回忆中变得伟大或是缠绵。
都是我的错,我知道。
你瞧,我就是这样一个屡屡做错事的倒霉蛋,并常常后知后觉。活该不幸福。
当我有时候良心发现,静下心来思索自己的人生的时候,我会把罪过转嫁到我父亲的身上,他们都说,我跟我父亲长得很像,我父亲年轻的时候也被爱情折腾得够呛,看来,我命中注定也难逃这样的厄运。但唯一庆幸的是,我比他年轻,如果我此时幡然醒悟,应该可以少走很多的弯路。
想明白这一点后,我差不多就是把“爱情”这两个字毅然绝然地从我的字典里抹掉了。
现在我说回我的父亲,其实他比我还要倒霉,他的前半生一直都风光无限,忽然有一天就住进了牢房里。等他出来后,又被车撞过一次,差点残废。霉运走到底以后,他才被通知:官复原职。
我记得那一天离过年还有一个星期。得到这个通知的时候我父亲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痛哭流涕或是捶胸顿足,相反,他平静地让我感到有点害怕。好像命运是一根伏线,天命之年的他早就将其握在手中并洞悉一切,所以无所谓大悲和大喜。单从这点来说,我希望自己可以快快老去,像他一样稳得住,不必再为一些些小事一惊一乍无比丢脸。
“我们回去过年吧,”父亲说,“还要替妈妈扫个墓。”
“这个春节我要在电脑公司值班。”我说,“走不开的。”
“家不成家啊,”他叹息,“但那个家,你总是要回的。”
我沉默。不知道怎么对答他的时候,我通常都是沉默。不过后来他并没有强求,他在第二天一大早穿着整齐地离开我们租来的小屋,什么也没带,走了。我借口要加班,没有去送他。但是当我看着那个空荡荡的房子的时候却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我们这对孤单的父子在这里度过了一些时日,他让我累,现实逼迫我学会靠欺骗来达成所愿,但说到底我是心甘情愿的,这是亲情的牵扯,没有人可以选择。
上火车后,他给我发来一条短消息:“儿子,爸爸一直觉得对不起你,你在上海一定要好好的,等我回去再创一片天地,把我们的家找回来。记住,爸爸和你永远在一起。”
他并不太会发短消息,我无从揣测他发这一条消息到底用了多少的时间,我只知道我用了极大的控制力才没有让我的眼泪掉下来。我鄙视男人的眼泪,认定它是全世界最轻飘飘的东西。我没有给他回信息,因为说什么都比不上什么也不说。
父亲走后我一个人过了好一阵子清静的日子。本来我是打算搬回学校去住的,但我们租的房子房租已经交到夏天,所以我就一个人住了下去。常常会有女孩到我住的地方来拜访,坐在那里什么也不说,借口让我帮她修什么毛病都没有的手提电脑,或者是争先恐后地替我收拾房间什么的。其实我也不明白,我到底是什么地方讨那些女孩子喜欢,我抱着一种愿者上钩的心态享受着这些女生们的崇拜,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大一的小女生躺到了我的床上,她说她累了,想借我的床休息一会儿。她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午后的阳光照着她的耳朵,明亮的透明的耳朵,吹弹可破的皮肤,微微煽动的眼睫毛。我坐在床边的一个破沙发上,看着她,没动。
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我以为我自己已经忘掉了的一个人。
我的心里像被一把尖刀划过似的,快闭了气的难受。
我站起身来,女生睁开眼,有些惊慌地看着我。我拍拍她的脸蛋说:“亲爱的,我要出去一趟。”
她的眼泪忽然就流了下来。
我没有管她,然后我拉开门走了。
我跑到大街上,大街上车来车往,但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寻找她。我拿出手机来,想打她的电话,但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号码,那个曾经烂熟于心的号码,被我忘得一点儿谱都不再有。我在大街上,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各自走了五百米左右的时候,我冷静了下来。
过去已过去,回忆不可追。
就这样吧。
我回到家里,那个女生还在。她还坐在我的床上,下巴抵在窗台上,望着外面,像在思考着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见我进去,她吓得从床上跳了下来,套上她的动运鞋,装模做样地要离开。
我拦住她:“去哪里?”
“回学校。”她的声音低得我差点听不见。
我的声音比她的还要低沉:“要走,就永远别再回来。”
“许帅。”她抬起头来唤我,她的眼睛在微笑。
我该死的错觉又来了,我伸出手抱住了她,她浑身抖得厉害,我忽然想起那个雨夜,那个穿着同样球鞋的女生,她的脚狠狠地踩到我的脚上,我却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疼,我那时唯一的愿望就是得到,得到,一定要得到。
可是,我最终得到了什么呢?我费心索取的一切不是又被我自己一手推开了吗?
想到这里,我猛地推开那个女生,她无声地哭着,朝我扑过来,我又推开了她。她又扑过来,周而复始。终于,她被我推倒到地上,以一种很难看的姿势倒在那里,好半天都没有爬起来。
“你走吧,”我说,“我不会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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