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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林志真的外甥,亲姐姐家的孩子,叫“二子”,被送来给他舅做伙计打小手,当然也为的学点本事,以后好能谋生。
香兰微笑着送了价格表过来,林葱儿正跟林志真调侃:“林大哥,正好,今儿去集市上把马车也配上,以后我们正式改称呼,得叫‘林掌柜’。”
叫“二子”的小伙计,眼睛里便放出光来,虽然还是举止上夹夹缩缩的。
男性动物,就没有不爱马不爱车的。
林志真“哈哈”笑,手点着价格表说:“本来是不敢这么铺排的,接了这推销酒的任务啊,干啥都敢了,买,今儿就买!”
香兰想起一个问题,笑问道:“林掌柜,挣了这么些银子,别光给自己买啊,给嫂子买了啥礼物?”
还真是,从来没听说过林志真提起自己的家人,老婆孩子啥的,大家都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本来就是个穷书生,熬不下去了,到集市上摆摊儿卖点零碎玩意儿。
他这个年龄,娶妻生子是肯定的了吧?
林志真的脸色沉下来,笑容也收了,很淡很淡的说:“你们没嫂子……”。
就这一句,气氛很有些尴尬,香兰的脸色泛红,心里暗暗后悔。
“二子”低着头,两只脚尖儿往一块儿顶。
林葱儿解围:“掌柜的,卖酒的规矩还跟粉条一样吧,你呢,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放一起卖互相都不耽误事儿。”
卖酒的规矩跟粉条一样,那就是说,提成会更高。
林志真欢喜的完全忘记了刚才的尴尬,连连点头说:“甚好,甚好!等我置办了马车,立刻拉着酒在寿安县城先跑一跑。”
他是个极富商业才能的人,林葱儿不多加干涉,目送林志真带着二子去了集市,方叹息一声。
迷你售楼处门口,两个妇人在八卦。
“认出来了没有?那就是林家的那个穷书生,早先不会过日子,把媳妇都给熬跑了,谁料想这猛不丁的却发达了。”
“就是呢,瞧这模样,如今可富贵的跟个大官老爷一样了,要是那小媳妇知道了啊,不一定怎么后悔哩!”
“后悔还能咋滴?能跑回来再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啊?孩子肯定也不认她这个娘!”
“还有孩子?可怜的娃儿……”,香兰听了满耳朵有关林志真的八卦,回屋里对林葱儿嘀咕。
媳妇嫌男人穷,跟别的男人跑掉了,这可不是一般的耻辱,怪不得林志真从来不提家人这档子事儿。
林葱儿跟着摇头晃脑,不过,她倒不为林志真忧心,这厮如今发达了,收拾收拾也是一表人才,再找个媳妇,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只祝愿挑选第二任老婆的时候,睁大了双眼,别跟老闷葫芦似的,把齐氏那样的妇人请回家里虐待前面那个苦命娃儿吧。
下晌儿的时候,迷你售楼处,莅临了一位跟林大小姐有过渊源的客人。
初看都没认出来,等客人犹犹豫豫的打了招呼,林大小姐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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