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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帝都遇到温柔大方的夏清嘉,她就和解语花一样照亮了他的心,疯狂的爱意就无法收敛,成了她鱼塘里最有钱的那条备胎,舔狗地做了好多热脸贴冷屁股的事。

之前看书的时候,何欢对于薛尚武那汹涌的感情有些不解,明明那么干练又精明的人,怎么会为遇到几次的女人就和脑干缺失似的。

听了于玲的解释后,好像也能稍微理解,也许……他就是想要有个人来认同他,刚好夏清嘉最会彩虹屁画大饼,就把他给忽悠住了。

“他从来都没和我说过,我以为他小时候起码比我幸福点的,”何欢叹息说完就狐疑的扭头看于玲“不过,你是咋知道的,是尚武哥告诉你的?”

“不是,是胡元宝告诉我的,”于玲也没多想就说了“之前他帮我挑水是聊天说到的。”

胡元宝是大嗓门的大名,但大家更喜欢叫他的外号,久而久之都快忘了他叫什么,没想到于玲竟然说的这么自然。

何欢敏锐的嗅到一丝八卦的味道,眯着眼睛“拷问”于玲更详细的内容,给她说的有些不好意思,胡乱找个借口就回家了。

看着于玲离开的身影,何欢陷入沉思,虽然她是寡妇,但也才二十多岁,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纪,如果和大嗓门两情相悦的话,倒也算是一段佳话。

不过她得好好问问薛尚武,那大嗓门家里什么情况,有没有什么遗传病史家族病史和不良嗜好,还有亲戚什么的奇葩多不多,这都关系到未来于玲的生活幸福。正想着没边的事情,那边薛尚武就回来了,脑袋上顶了一层轻雪,刚一进屋就赶紧把鞋子脱了,小心翼翼地用袖子擦了又擦,生怕留下水渍。

看着他那么宝贝的样子,又想着于玲刚才的描述,何欢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越相处越觉得他其实是个很有趣的人。

就像是外表坚硬里面却鲜嫩的荔枝,只要敲开他伪装的门,就能看到那柔软又细腻的内心。

“你这个鞋在哪买的?”

薛尚武擦好鞋子就打水洗脚,突然间说话把何欢的思绪给拉回来。

“哦,黑市里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他也是通过门路买了一批,不敢轻易拿出来卖,我这也是缠了他一阵子才卖我的。”

不管空间里那成排的棉靴,何欢得先把这东西的珍贵性提上来,这样大家买到的时候才会觉得更值。

薛尚武点点头,从兜里掏出来一张纸,里面写了几个人名后面跟着鞋号。

“这几个人喜欢我穿的棉靴,想问问还能不能买到,如果能的话就让咱们帮忙代买,一双给五毛钱的辛苦费,你看成么?”

何欢拿着纸条眼睛都亮了,她就知道薛尚武这行走的衣服架子绝对能招揽顾客,看看,刚走了一圈就能拉来几个人,这要是在县里走一圈,那她不就发了。

“成啊,当然成了,”何欢笑的特别财迷“苍蝇腿也是肉啊,尚武哥你真厉害,转悠一圈就能给我找个赚零花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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