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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事例三:
讯问人:王诚
记录人:公安部经侦局2名干警
被讯问人:叶如玉
陈志:我们是中央专案组成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你进行讯问,请你配合并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叶如玉:听清了。
王诚:请问你的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居住地。
叶如玉:本人叶如玉,今年28岁,籍贯平阳市,平阳市东城区常务副区长,现居住平阳市春江花园小区。
王诚:请问你有一张尾数为2386的建行卡吗?
叶如玉:没有,我的工资卡是建行卡,但尾数不对。
王诚:请问你认识叶如翠吗?和你名字只相差一个字。
叶如玉:叶如翠是我堂妹,怎么?和她有关系吗?不可能吧!她还是个学生啊!
王诚:叶副区长,我们依法在对汉兴集团调查时,发现这几年来,汉兴集团不定期向一张建行卡中打入大量钱款,总额高达近2个亿,而这张建行卡持有人的名字就是你的堂妹叶如翠,据叶如翠供述,这张建行卡是你带她去银行,用她的身份证办理的,而且卡办好后你就拿走了,也就是说这张卡应该在你叶副区长身上,不急,你好好想想,不过我要提醒叶副区长一句,这么大的金额,我想应该不会是叶副区长的正当收入吧!叶副区长不会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吧!
叶如玉:我、我、我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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