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快去吧,挑个好的!
小白兔吃萝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章 快去吧,挑个好的!,高考前我妈每天都跟我解压的说说,小白兔吃萝卜,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好安静!
不应该呀?
自己刚才过马路,不小心被轿车蹭了一下,倒在地上,现在应该是在嘈杂的十字路口。
柳小龙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一棵高大的榆树,上面还挂着几片没被采摘的榆钱。
榆树?
这里不是马路?这是哪里。
他心头一惊急忙坐起身来,环顾四周,
茅草房!
篱笆院!
再低头看向自己:粗布麻衣!
上面还烂了很多的洞,有些地方已经碎裂成布条,用衣衫褴褛一词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这种打扮,如果是用现代的眼光看,绝对的时髦、拉风。走上街头,回头率绝对百分之百。
这不是他的衣服。
柳小龙缓缓地闭上眼睛,一个他不愿相信、也不想接受的事情发生了。
他死了,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死了,是饿死的。
因为两人的名字都叫柳小龙,他的灵魂被放错了位置。
阴差阳错来到这个名叫响水湾的小山村。
不同于自己,
这个柳小龙是个孤儿,比自己年龄要小,刚满十八岁。所处的时代,是大顺朝元丰八年,华夏历史中的一个封建朝代。
“我靠。”
柳小龙激动地爆了句粗口。
哪知一激动,腹中的饥饿感铺天盖地般席卷而来,眼前一黑,差点再次背过气去。
急忙躺倒在地,张大嘴巴快速地呼吸了几口氧气,才感觉稍好了一些。
没想到啊,自己堂堂一个理工科的大学生,服过兵役的特种兵,竟然回到了封建时代,这让人情何以堪。
唉!
无论怎样,
能活着,总比死了强,既来之则安之吧!
这时,一个声音从外面传来。
“小龙哥,快去村口集合。”
柳小龙看向篱笆门,原来是村长的孙子石头,今年十六岁,由于长期缺乏营养,身高还不到一米五。但为人热心,是大伙公认的好孩子。
“石头快过来扶我一下。”
“来啦。小龙哥你怎么躺在地上?”
“快,快上树帮我把榆钱摘下来,快饿死我啦。”
听到柳小龙的催促,石头微微一愣,感觉今天的小龙哥有些异样,此前从来没有像这样使唤过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
几串榆钱混合着榆树叶被柳小龙狼吞虎咽地吞下肚去,饥饿感才稍稍消退了一些。榆树又重新变成了光秃秃。
“石头,有啥事去村口集合?”
“嘿嘿,好事,走,我扶你过去。”
“我能走,说说,是啥好事?”
“爷爷说,去了就知道,路上不能说。”
“切,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不是官府又拉来女子配婚?”
……
响水湾地处偏僻,很少有事情能把村民聚集在一起。
最近几年能把村民聚集在一起的,要么是土匪进村,要么是官府派人拉着那些适婚女子来村里送温暖。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