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饭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四十六章 打趴下了,农门医女背靠王爷好乘凉,白饭饭,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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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霁色回村之后,就开始加紧调配白圣儒要带走的药。

老村长来过胡家几次,不过每次都是来找白傲天的,看那样子还是被白傲天给哄妥帖了。

这也不能怪老村长,实在是那徐家实在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

徐寡妇倒罢了,那徐大柱本就是杠士,好容易在村里有了些人缘,结果因为三番两次地捅人,现在得了个“棺材儿”的诨号。

相比起来,这知书达理,又嘴甜会哄人的白傲天,可真是太可爱了。

即使当时他们找的那个借口这样蹩足,可过了几天,村里竟就真的没有怪那白傲天的了。

就连老村长,原本也很不放心他继续住在胡家,这事儿后来也不提了。

只有胡霁色知道,他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

饶是胡霁色表现得那么明显,他好像始终都不知道,胡霁色是打从骨子里厌恶他。

这天胡霁色拿着小本子,在院子里记录这一批做材料的药的成色,和日晒的时间。

他突然就扶着老村长让人给他做的助步车慢悠悠地晃了过来,笑道:“今儿太阳真好。”

胡霁色“嗯”了一声,头也没有抬。

她拿着个钢管一样的小笔在写字,这是她研究了好久,让村里的木匠和铁匠都帮忙,做出来的简易钢笔。这玩意儿的关键在于滚珠,她这珠子还是挺大一颗的,但无论如何,都比随时要补墨的毛笔强多了。

白傲天看了她一会儿,笑道:“你怎么一整天都在写写画画,想做个才女啊?”

胡霁色懒得理他。

以白傲天的眼光来看,她生得不算美,起码不能和那种从小精心炮制,肤若凝脂的尤物美人比。甚至在对着他的这边脸上,还有一道浅浅的粉色疤痕。

听说是叫那个叫胡宝珠的妇人用剪刀划的。

但她绝对不丑,容貌甚至可以说精致,但不张扬。

最动人的不知道应该是她的眼睛,目光总是专注,还是她的笑容,她不爱笑,但一笑就如春光般明媚。还有她的手,也很美,修长匀亭,灵巧而稳定。

或许这就是人家说的,美人在骨不在皮。

作为一个从小品鉴了无数极品美人的纨绔子弟,他突然知道了这句话的意义。

这姑娘气质绝佳,是个极品的骨相美人啊。

他看着觉得心痒痒,忍不住又凑过去道:“哎,你对我二哥,也这么冷淡吗?”

胡霁色挪了个位置,去翻另一个地方的药草,道:“你没事儿能不能别来烦我?我这忙着呢。”

白傲天道:“你在胡写些什么?”

胡霁色受不了了,干脆站了起来,把本子给他看,道:“这批菖蒲,是今年能入手的最后一批,是你用的麻药里一味。全株有毒,根茎毒性最大,药量把控不好可置幻甚至置死。”

白傲天哆嗦了一下:“你给我用毒药?”

“医毒不分家”,胡霁色道,“入药的时候,药品的成色,水份,都非常重要。我这么说你能明白么?我现在在做的是事关人命,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你能滚一边去么?”

白傲天:“……”

胡霁色看他呆呆的,不屑地嗤笑了一声,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仿佛在说他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废物。

然后她就又蹲了下来,开始观察记录药材。

过了一会儿就听见这小子道:“我不干什么,我就静悄悄地旁边瞧着,这样行吗,二嫂?”

胡霁色:“???”

然而让白傲天失望的是,她竟然没有马上面红耳赤,更没有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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