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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不成我们在这小地方还遇到高手了?”我道。中文﹤<﹤.﹤≦≦≦<.
“山野之地藏龙卧虎,真有本领的人大多离群独居,和我们根本不是一个路子,如果赵垠村真有一个能杀死山魈的高人也不奇怪。”
“那他会对我们怎样?”我不无担心的道。
“不知道,但愿别找我们的麻烦。”说罢罗天金从口袋里取出一根金条,这根金条约有拇指大小,估计得有一斤左右的份量,金条顶部位置刻着“龙华村”三字,下端是一方印迹,估计也是龙华村的“专用章”。
这根金条我认识,名为“赎钱”,能带“赎钱”的都是龙华村可独当一面的人物,这种金条的作用大致相当于“送礼赔罪”的意思,最早是给盗墓贼的,因为修墓的和盗墓的虽然不是天生的冤家对头,但经常相遇,所以两者心照不宣,如果一座坟先入的是土工匠人盗墓贼会立刻离开,如果先入的是盗墓贼,土工匠人就会放一根金条在盗洞,意思就是请你收下后立刻走人。
后来这个规矩就适用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是进了有主之地,土工都会在地下摆放印有自己家族印迹的金条,然后退出去。
罗天金放下金条后就带着我们离开了,但我们并没有离开,上车后罗天金道:“休息吧,明天早上去看情况。”说罢闭眼睡觉。
我不明白他为何如此托大,万一这名巫师心里不忿跑来报复我们该怎么办?但他似乎并不担心,很快就出了呼声,已经睡着了。
这一夜我睡得都不踏实,一是担心寻仇,二是坐着睡也实在不舒服,等到天稍微有些亮了,我正准备开车门下车就听不断打呼的罗天金道:“现在不是时候,等七点以后再去。”
我又关上车门继续待在车子里,好不容易耗到七点钟,罗天金睁眼就坐了起来道:“走,去看看情况。”说罢带着我们三个去了山洞里,出乎意料的是裸露出腊尸的洞口已经重新被修补了,外表还是以石膏板冒充石壁,做的是唯妙唯俏,丝毫看不出破绽,而金条是不见了。
罗天金没说话转身出了洞,上车后他道:“走吧。”
“这里的事情……”
“如果他不想轻易了结这件事就不会收金条了,既然收了金条就不会再纠缠这件事,他也知道我们是龙华村的人,这笔账怎么算划得来他心里也有数。”
“大哥,我们真不是想多管闲事,就是不知道生了什么事,过去看了一眼,谁想到惹这一身麻烦。”罗天宝颇为无奈的道。
“不说了,丢脸丢到姥姥家,回去谁都别提这件事,四个人居然拿一个人没辙,唉,看来这小子运气是真不差。”罗天金无奈的道。
随后我们驱车返回了龙华村,进村子就见到了高林,他正在逗狗玩,看见我们就像个没事人一样打招呼,我“性格比较随和”,回应了一声,楚森和罗天金根本就没用正眼看他。
他也不觉得难看,继续玩他的狗。
回去后罗天金将这趟生意所有开销报备后我们三人都去签字确认,而这是我所经历过的第一次亏本生意,不但亏而且是亏到了姥姥家,接了一场活儿总共只有两万五千块,人工这块就去了五千,路费一千多,这些天吃喝用度八千,加上人员工资一万块,接了一场活儿毛利只有一千块,再算上用掉的“赎钱”至少有一斤的金条,真是亏得一塌糊涂。
这在罗天金的“职业生涯”里是无法想象的,当然他最初的设想是哪怕白忙活一场,只要能把高林赶走就成,可高林还好好的在龙华村里逗狗。
可以用一败涂地来形容罗天金主导的这场白事,估计我们三人在他心目中就是“猪一样的队友”。
不过我没觉得有什么可自责的,因为高林当时出的状况确实太过于突然,不管是谁下意识的反应都是要过去看看原因,至于说洞里遇到的腊尸那只是一次背运的过程,这就更加怪不到我们了。
只能说是高林运气比我们好太多,所以拿他没辙。
但气人的是吃过中午饭后他特意找到我道:“于哥,有个事情我想和你商量。”
我们是在新房区的一条通道上,只有我和他,我想都没想就回绝道:“咱两根本就不是一路人,你别找我了,受不了你的坑。”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不舒服,这事儿搁谁心里都不会痛快,但我这么做是由我的道理。”
我忍不住笑了道:“你都卑鄙成这样了还能为自己找理由开脱呢?真把我当白痴吗?”
“我知道你心里肯定不痛快,但我既然来找你就能代表我的诚意,为什么不让我把话说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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