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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两个二货凑一对(下)
薛思明给自己留了两条猪腿和一条腰肉,剁吧剁吧再往锅里扔一点药材炖了,打算煮一锅汤招待杨梦龙他们。军户们知道百户家来了了不得的大人物,这个送来几个鸡蛋,那个上山送来几斤野果,要不挖来几个山药蛋,把薛思明那个狗窝塞得满满的,好东西是拿不出来了,但总不能让百户大人太过丢脸不是?这倒是让许弓他们想起了杨梦龙初到舞阳,大伙千方百计弄一些土特产报答的往事,记忆犹新啊。
杨梦龙嘴里咬着果子,拿着那架黑色强弩翻来覆去的看。分猪肉的时候他在一边看着,分明看到那支要了野猪的命的利箭有超过一半钉入猪头,可见杀伤力有多强。他用力拉开强拉,试射了一箭,感觉跟自己那架有不小的差距,但是威力也不错了,足足射出两百余步,跟火绳枪的射程不相上下了,还有改进的空间。他发现,这架强弩的工艺似乎十分成熟,用山桑木制成弓臂,用牛筋制成弓弦,弩机设计精巧,望山的设计也很到位,一名士兵经过十天半个月的训练,就可以熟练的使用这具强弩,一箭射死一名苦练十余年武艺的武士。他一直在寻找能制弩的工匠,始终找不到,没想到在这穷山僻壤找到了一个,那种兴奋,就别提了。同时,他对薛思明产生了好奇,他一眼就能看出这小子不简单,这样的人物却留在叫花子窝一般的百户所里当一名苦哈哈的百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人,饭菜做好了,可以开饭了。”
就在他琢磨着弓臂的材料的时候,薛思明跑了过来,见他在摆弄自己的兵器,脸上掠过一丝不悦。
杨梦龙把弩还给他,说:“这弩不错,怎么做出来的?”薛思明说:“祖上传下来的技艺,我的老家靠近边墙,鞑子经常越过边墙劫掠,每来一趟都是杀人无算,朝廷官兵打不过他们,我们只能自己组成乡兵自保……”
杨梦龙打断:“边墙?你老家在边关?”
薛思明说:“是的,我的老家在陕西榆林,那里离鞑子的地盘只有一墙之隔,几千年来鞑子时常入寇,为求生存,我们这些边民不得不人人习武,以求自保。鞑子的箭法厉害,又有战马,来去如风,我们这些靠两条腿走路的根本就打不过他们,只有依靠强弩和坞堡才能与他们抗衡,制弩的工艺就这样流传了下来。”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可惜现在会造弩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多很好的工艺都已经失传,跟以前的弩没法比。就拿这架来说,算是难得的精品了,可是跟宋代的弩相比还是远远不如!”
杨梦龙说:“已经算不错了。”心里说:“废话,这能比吗?宋代的神臂弓放到现代都无法复原了,只能从史料那寥寥数语的记载中追慕这一冷兵器时代空前绝后的杰作的风华。都过了三百多年了,你要是还能造出神臂弓这么逆天的武器,那我真的得给你行个五体投地的大礼了!”
薛思明说:“自秦代起,我们陕西就以强弩闻名,秦弩,大黄弩,神臂弓,皆出自三秦,威名远扬,弩是我们陕西的一部份,而现在它却渐渐消失了,真是可惜。”
杨梦龙笑笑,不说话,吃饭去。
饭是几名妇女帮忙做的,薛思明还在打光棍,也没钱请仆人,平时都是到各军户家里打游击,别指望他能做出什么好菜来。那几名妇女也算是尽心尽力了,一桌的饭菜香喷喷的,油水十足,让人胃口大开,杨梦龙也不客气,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他那帮手下也一样,一个抢得比一个凶,谁都知道跟小杨将军一起吃饭,下手稍慢就没得吃了,不抢你就喝西北风去吧。
吃完饭,杨梦龙叫上薛思明到院子里乘凉,这鬼天气,真是太热了。大概是臭味相投,坐下来没多久,薛思明就说起了自己的来历。他坚称自己的族谱可以追溯到大唐名将薛仁贵那一代去,只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举族迁到了陕西,然后渐渐没落了。他家在陕西榆林,这是一个好地方,炎热而干旱,在那里你是绝对不会患上风湿骨痛关节炎之类的疾病的,如果在家里呆得闷了,带上一把刀出门左转,走上几里路就能跟蒙古骑兵来一次最直接最深入的交流切磋了。在那种地方当然别想能多富裕,蒙古人经常破边而入,四下劫掠,随时可能没命,这种地方能富得起来才叫有鬼了。为求生存,榆林的男子从小就开始习武,家家都有兵器,碰到鞑之犯边马上据坞堡自守,因此榆林地区民风剽悍,先秦勇烈之风在他们身上犹可寻见,蒙古人一般都不大敢惹他们。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榆林人,薛思明当然不会是什么乖宝宝,他自幼习武,弓马娴熟,膂力过人,几十斤重的石锁抡得跟风车似的,喜欢抱打不平,在榆林也算小有名气。三年前,他一位朋友带一袋盐到蒙古部落去卖的时候被蒙古人杀了,这位老兄二话不说,带上一把刀一张强弓一袋箭,骑着一匹瘦马,闯入那个蒙古部落,看到成年男子就杀,用箭射死了十三个,又砍死了七个,最后把该部落的族长的脑袋割了下来,抢了这匹黑马,然后溜之大吉。这祸算是闯大了,蒙古人发誓要报复,连官府都要缉拿他,他在朋友的帮助下逃出了榆林,四处流浪,辗转来到了南阳,在桐柏山中歇息的时候被毒蛇咬伤,命悬一线,带人上山砍柴的百户及时发现了他,采来草药救了他一命。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人家救了他的命,总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再加上他也无处可去,干脆给百户当了义子。两年前,百户上山打猎的时候被野猪咬成重伤,第二天就不行了,他是个光棍,没有子女,薛思明只好接他的班,勉为其难的当起了这个百户。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管好这好几百号人,他最大的兴趣就是上山打猎,或者找落单的土匪的麻烦,两年了,百户所毫无起色,跟杨梦龙一比,他实在太失败了。不过他有个优点,就是每次上山总是能打到大家伙,拿回来大家分,跟着他总是有肉吃,所以在百户所里他的声望还是挺高的,军户们都愿意跟着他混。只是他有点倒霉,前几任百户都是软蛋,良田让人抢光了,就给他剩下这么点瘦田,害得大家饭都吃不饱,别提多郁闷了。
“以前时常有土匪想打百户所的主意,被我宰了十几个,他们都老实下来了。”他略带得意的说。这称得上是他唯一拿得出手的成绩了。
杨梦龙撇撇嘴,心里说:“得多没眼光的土匪才会打这里的主意啊?整一个乞丐窝,请我都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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