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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本就强悍,一般成年就有人类肉身8重的境界了,至于银狼与老狼王就更强一些了。
只是,老狼王毕竟老了,之前输给了银狼,但是因为进入神城,吸了丹辰殿的五彩灵液,恢复了活力,重返壮年,回去之后,战胜了银狼,夺回了狼王之位。
嗷呜。
老狼王率领群狼,匍匐在了小乞儿的身前。
那头银狼还不愿意,却被老狼王冲上去撕咬了一番,认怂了,也匍匐下来。
“这是什么意思?”
小乞儿有些疑惑,不过想起浑天候府中养着一些凶猛的狼犬,只有看到主人才会趴在地上讨好,看到其他人早就冲上去撕咬了。
“难道是把我当主人了?”小乞儿眼睛一亮,随机又暗了下来,道:“不过,我可不是浑天候,养不起你们。另外,我还要报仇,更不可能留在这里!”
老狼王仿佛听懂了一样,重新站了起来,低鸣了几声,率领狼群,回归了森林。
这个时候,天色也快要亮了,小乞儿决定现在离开,去找浑天候府的管家报仇。
浑天侯府的管家朱明义,与小乞儿乃是同乡,原本只是浑天候府上的一个普通护卫而已。
一年前,朱明义偶然得知郑天麟1o岁有死劫,于是带着小乞儿来到浑天候府,向浑天候献计,让小乞儿代替郑天麟去死,立下大功,这才成为浑天候府的管家。
成为了浑天候府的管家,朱明义自然平步青云,只是一年时间,听闻就在浑天城置办齐了家业,想要携家带口,搬进浑天城。
“朱明义,如果不是你,浑天候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也根本不知道我与郑天麟模样相似,你就是一切的始作俑者之一。
可以说,你用我的命,换了一身荣华富贵。
浑天候、郑天麟、大夏四皇子我杀不了,不过,我却可以先杀了朱明义!”
小乞儿咬牙切齿。
“在浑天城,我没有机会杀掉朱明义,但是记得朱明义提到过,他的大宅已经买好了,最近几日就要回乡接妻儿过去了,我正好可以等他。”
小乞儿想到此处,利用江月春生图再次恢复了力气,然后离开了乱葬岗。
朱家庄,乃是浑天城外一座不大不小的村庄,也是小乞儿的老家,位于浑天城与乱藏岗之间。
朱家庄内,大部分人家都姓朱,不过小乞儿乃是一个老乞丐捡回来的弃婴,无名无姓,甚至具体几岁也是到了浑天候府,经过医师检查才查清楚的。
虽然小乞儿与郑天麟容貌相似,但其实小乞儿却比郑天麟小了两岁。
郑天麟,差几天1o岁,小乞儿也不过七岁多而已。
时隔一年,小乞儿再次来到了朱家庄,却没有任何的感觉。
虽然,这里是他的家乡,但是小乞儿也是被外乡人扔在了朱家庄,所以在朱家庄乃是一个无依无靠的乞丐,受尽了苦楚,经常遭到打骂。
可以说,小乞儿对朱家庄没有半分感情,没有回到家乡的亲切感。
这不,当小乞儿重返朱家庄,一路上碰到了一些村民,但是这些村民却都露出了厌恶之色,躲得远远的,根本没有人认出小乞儿的身份。
这也难怪,小乞儿在朱家庄住了几年,根本没有人正眼瞧过他一眼,再加上一年前小乞儿被朱明义悄悄带走,众人只以为他已经饿死在哪个角落里了。
时隔一年,小乞儿外貌也生了一些变化,衣服破烂,还有血污干涸之后形成的暗黑色污迹,所以重返朱家庄,村民却是误以为从外面来了一个小乞丐而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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