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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半天,络腮胡子也没有下文了。

春妮失望的低下头。

络腮胡子站了起来,春妮以为他要走的时候,他又忽然转过身说:“你是探亲还是访友啊?”

春妮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急忙说:“都不是,我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她抬着头,双眼注视着络腮胡子,等着他的下一句。

“相见即是缘分,进屋喝口热水吧!”

春妮含泪点头,还算顺利,折腾了一天,总算是完成任务,可以回家了。

络腮胡子激动的抓着春妮的手,发现春妮又没下句了,眼里立刻现出戒备的神情。

手上也不由自主的用了力气。

手上传来的胀痛感瞬间让春妮清醒过来。

她急忙说:“喝碗热水倒行,别耽误了我赶路!”

“同志,我可把你盼来了!进屋说话!”

春妮对络腮胡子抓着她的手,已经没有那么反感了。

经过这段时间和老康他们的接触,她已经知道,那是一种极度热情和尊重的礼节性握手,和轻浮完全没有关系。

为自己的浅薄,春妮一个人暗自红过脸。

这里是乡下,离县城也不远,为了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组织决定把交通站就放在姜大胡子的家里。

他家世代居住在这里,更具备合理性和隐蔽性。

而且周围都是邻居,满屯子的熟面孔,要是有陌生人来到,能更快的引起注意。

所以就算姜大胡子邀请春妮进屋喝碗热水,也不会引起外界的怀疑。

这里民风淳朴,看见疯傻乞丐,多数会伸手接济。

就像姜大志能给她端来一碗苞米碴子粥一样。

春妮也确实又冷又渴,当时尾随在姜大胡子的身后,进了屋。

那两个年轻人看见络腮胡子把春妮领进屋,都一脸疑惑的看着她。

“大哥,咋把疯子领回来了?”

“对了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快去给这位同志倒碗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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