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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只有井馥一个孩子,对她,雪梅更偏爱一些,即便生了儿子,也没有抢走母亲对她的宠爱。

“还有几个月,她就十四岁了,还上什么学堂?过个一年半载,有相当的,都要找婆家了,你有那闲工夫,还不如教她些裁衣做饭!”

井连海对井馥上学堂的要求,颇不以为然。

雪梅停下手中的活计,笑着说:“你也知道,她还有一两年就要找婆家,天堂的媳妇不如下地狱的闺女,在家的日子不多了,她想干啥就让她干呗!”

自从有了儿子以后,井连海的性情更温和了。

既然雪梅都这么说了,他只能长叹一声,不再继续说了。

井连海也知道自家闺女的倔脾气,你越不愿意让她干的事,她越要去干。

于是井连海也不反对井馥去学堂了。

照井连海的推算,井馥也就是三分钟的热血,用不了几天,她就不去了。

没想到,她这一去,还真坚持住了。

不但每天坚持上学,回到家里,还不忘温习功课。

而且每次上学堂去,她都会给春妮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用手牵着她。

上课的时候,就让春妮坐在她身边的小凳子上。

更稀奇的是,春妮竟然十分听话,乖乖的坐着,除了嘴里小声嘟囔和手不停的在自己腿上比划以外,不吵不闹。

要不是没过多长时间,她又跑出去,几天不见踪影,而且回来的时候,又变得又脏又臭。

雪梅简直都怀疑,她的疯病好了。

由于春妮现在不再狂躁,雪梅也答应了井馥的要求,不让春妮单独一个房间,而是和井馥住在一起。

好歹两个女孩儿,有个伴。

自从春妮和井馥形影不离,雪梅发现,井馥也变得话多起来 。就连写字,念书,都要大声的说出来。

春妮只要在井家店,都会跟在井馥的身后,不知不觉中认识了很多字。

而且对自己的业务,春妮也熟练了很多,自从她成为二号交通员以后,还从来没有 出过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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