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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将月光装在酒壶里,用文火一起温来喝…」

这优美的文笔,将一个个文字串联起来,像一汪清泉流进心里,将心都漂浮着,前往诗与远方。

文笔是一种非常抽象的概念,很多人无法理解。

要解释起来也很麻烦。

但好的文笔,必然是作者将想要表达的东西清晰的传递给读者。

例如老舍,他笔下的人间烟火气,细细读来,便像是身临其境般深入到了那个年代的生活景象。

陆清风的文字极美。

淡淡的笔触,落笔如清水,写的是酒,品到的却是对生活的态度。

这高深的写作手法,让苗素娟为之惊艳。

这是一个高中生能写出来的,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可看了看旁边的草稿纸,又觉得没什么好怀疑的。

只是,这文字真的和一个黄毛小子不符。

咦,等等。

再一细看,发现不对,这孩子的头发不是染的,而是本来就这样。

也不对,应该是有段时间营养不良造成的。

如果不是身体出了问题,那可能是家庭原因。

苗素娟开始脑补。

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作者对生活怀揣着一颗热忱质朴的心。

相对也可以得出,因为本身就没有,所以就格外向往。

这个学生身上有故事。

看了一眼名字,陆清风。

有印象,仔细想想,终于记起来,是新概念作文大赛那篇《喂—出来》的作者。

那就对了。

虽然题材不同,写作手法换到了散文,但一样的才华横溢。

暗自认可。

“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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