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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至,阳光如同细丝般穿透薄雾,轻轻拂过沉睡的大地。

比初升的太阳更耀眼的,是躲在草丛里的几十个光头。

“那只弱鸡竟然没有被大小姐打出来……”

“不是吧,这次玩真的?”

“呜呜呜,大小姐终于嫁出去了……”

一群男人,比窗外叽叽喳喳的鸟儿还吵闹。

李荀月捂住耳朵,朝里翻了个身,“哐”的一声撞上了床脚。

差点忘了,她昨晚是打了地铺。

云莎听了一晚上《倩女幽魂》的故事,鸡鸣时才有了困意。

待她睡去后,李荀月才悄摸摸卷起铺盖睡到了地上。虽然她是个假男人,但没有掉马之前,也不能干损人名声的事情呀。

“沈郎,醒了没有?”

李荀月迷迷糊糊之间,一只冰凉的、胰子香的纤纤玉手抚上了她的脸颊。

她一个激灵坐起来。

云莎飘逸得如同女鬼一般的声音从她头顶传来,“小倩……救回来了吗?”

“救……救回来了!”李荀月手忙脚乱地理了理衣服。

没看见她的束胸吧?

“不仅救回来了,还与书生成了亲……”她随口胡诌,“成了亲,把玉面狐狸气死了,书生考上举人后,又纳了妾,一妻一妾生了三个孩子,好幸福哦……”

“幸福个屁!”

云莎气呼呼地说道,“忘恩负义的臭男人!”

门口蹲着的光头竖起了耳朵。

什么臭男人!

难道那小白脸不行?!

有人在门口喊道,“大小姐你别生气,那弱鸡一看就不中用,我给你下山再抓一个!”

云莎一打开门,倒下了一片偷听的光头。

“什么乱七八糟的,赶紧去准备早膳,沈郎你想吃什么?”

困到快要晕过去的李荀月摆摆手,“随便。”

寨子里的早膳很豪横,飞禽走兽河鱼样样皆有,足足摆了十八样,最后给两人各奉上一碗冰糖燕窝作为主食。

叫“三万”的光头介绍道,“你说随便,我就随便整了点。”

正说着,肴娘带着肖砚知从东边的厢房走了出来,与李荀月碰了个眼神,三人皆面有菜色。

“表姐!表侄!一起来吃早饭!”云莎大声招呼。

肴娘勉强挤出笑容,“谢谢云小姐。”

云莎一眼看出三人心情不佳,轻声询问,“是担心亲人吗?不怕!吃了早膳我们收拾收拾,带上寨子里的兄弟们一起去京城,把人抢回来!”

李荀月哭笑不得,“云小姐这么信任我们么,万一我们要救的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囚犯呢……”

“怎么可能!沈郎学富五车,才华横溢,能教出沈郎这样的人,你的亲人也一定是个好人!”

从哪儿看出来的?

学富五车?五车都是话本子。

才华横溢?是指编故事的才华吗?

“大小姐,你怎么不多吃点?”三万突然开口,每道菜都夹了一筷子放进云莎的碗里。

“这是大小姐最喜欢吃的芙蓉鸡片。”

“这是您每年夏天必吃的火腿笋丝。”

……

云莎赶忙制止他,“行啦行啦!你今天怎么这么热情,我都有点不习惯了,以前你一个月都蹦不出三句话的。”

三万扯了扯嘴角,努力在笑,却笑得有些可怖。

“我不同意!”

听闻云莎要带着寨子里的兄弟去京城救人,大当家当即厉声反驳,“你才认识他一天!谁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要救的是什么样的人!万一是个强盗土匪呢?”

大哥,你自己好像就是土匪哦。

“臭老头!真是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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