霏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02章 家庭主妇离婚案(2),玫瑰法则,霏倾,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前台进去汇报,很快就出来说道:“代总就在里头,可以进去了。”
宁稚颔首:“谢谢。”
她走进办公室,一个看上去颇为年轻的中年男士从大班桌后绕了出来,看到她,对她笑了下:“宁律师是吧?”
他穿一件牛仔裤,斜印大字母设计的白衬衫扎进牛仔裤里,头发做过纹理烫,看上去浓密有质感。
代雯三十六七岁,假设代伟大学毕业结婚生女,今年最少也六十岁了。
可他看上去不过四十多岁而已,比代雯的母亲年轻许多。
宁稚对他点了点头:“代总您好,我受您太太陆琴的委托,前来和您谈离婚事宜。”
“坐下说。”代伟在沙发区入座,开始烧水泡茶,“陆琴现在是什么意思?”
“陆女士希望能够将这桩婚姻延续下去。”
代伟笑了下,用开水烫洗茶具:“我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公司经营得不错,这么多员工跟着我一路走来,但我年纪大了,干不了多少年了,迟早得把公司交出去。但代雯她学艺术,不会做生意,也不想做生意,这样我也认了,想说以后把生意传给孙子也行,但代雯她是不结婚也不生孩子,我怎么办?”
宁稚说:“您可以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
代伟开始泡茶,摇了摇头:“那不行。自家的生意,还是得自家人做。你交给职业经理人,什么时候把你公司吃空了你都不知道……”
他夹一杯茶到宁稚面前:“也有人劝我搞代孕,但这玩意儿是违法的,咱们国家是不允许做代孕的,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肯定不能做这种事情。”
“谢谢。”宁稚说,“是的,咱们国家是不允许做代孕的。您还是挺有法律意识的。”
代伟笑道:“我可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那必须得知法懂法。”
宁稚也不说废话了,直接问道:“那现在您的意思就是——代雯如果不婚不育,您就一定要离婚对吧?”
“是。”代伟拿起茶杯喝茶。
宁稚试探道:“昨天我劝了劝代雯,她表示为了父母的婚姻,愿意找人结婚生孩子。如果代雯真的愿意结婚生子,您就不离婚了对吧?”
袅袅茶烟中,代伟脸上的细纹僵了下。
宁稚把他的反应看在眼里。
他皮笑肉不笑地说:“代雯她只是想拖延时间,拖延到我老了、死了。”
宁稚再次问道:“如果代雯真的愿意结婚生子,您和陆琴女士的离婚,就先不进行了,可以吗?”
“不行!”代伟放下茶杯,“我已经决定了,这不是代雯结婚生子可以改变的。”
宁稚点点头:“行,那我这边就代表陆琴女士开始走离婚程序了。”
代伟看了眼眼前的办公室,说:“这个公司是我毕生的心血,我希望陆琴能把他留给我,我愿意把家里的房子、车子和现金都给她,我净身出户,只带走这个公司。”
宁稚笑了下:“真的到离婚那一步,要分什么,不分什么,就不是您期望的那样了。不管是这个公司,还是别的公司,明的资产,暗的资产,陆琴女士都有权利分走一半。”
她从包里拿出名片盒,抽出一张,双手递给代伟:“代总,那我就先回去了,您的离婚律师确定了,让对方随时联系我。”
代伟接过,脸色不好。
www.mbeoge.cc。m.mbeoge.cc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