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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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青,林秀玉,三年前到田家村,长相秀美,据说家里条件也不错,只是后来落水,被田壮救了。
田壮是个傻大个,小时候一场高烧,烧坏了脑子,智商只有9岁孩童左右。
田壮父亲早逝,母亲李芳独自一人把他拉扯大,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就连村长族老都拿她没办法。
李芳是最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村里人都看见她儿子救了林知青,那不得把林知青的家底给掏空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中午村里人就看见李芳从知青院里搬了两大木箱东西出来,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只是在那之后林秀玉再也没穿过新衣服,开小灶,而是跟其他知青一起吃大锅饭。
而李芳也没揪着林秀玉不放,没让田壮强娶林秀玉,可让村里人大跌眼镜的是,林秀玉在一个月后主动踏进李芳家门,一周后就嫁给了田壮。
听村里大妈说,林秀玉嫁给田壮后,李芳对其轻则辱骂,重则用扫帚打得林秀玉几天下不来床,直到林秀玉怀上孩子情况才好些。
不过这些都是村里人说,必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在,原文里林秀玉可不是善茬,堪称林黛玉的身板,鲁智深的力气,别说李芳打她,她不打李芳都是好的。
且林秀玉天生石女,无法生育,因为喜欢女人,被家族流放到乡下,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身份成谜。
田欣怡盯着林秀玉入神,被一个眼角有细纹,身形丰腴,蜜色肌肤,五官艳丽的女人剜了几眼。
哟~林秀玉的婆婆啊,李芳也是风韵犹存,完全看不出是个35岁的人。
被瞪了也不恼,田欣怡对李芳呲个大牙傻乐,得到对方一记白眼。
没错,傻子田壮也不是李芳的儿子,李芳是田壮他爹从隔壁李村买回来的,只是李芳进门没多久,田壮他爹就死了。
李芳也没另嫁,尽心尽力的带大田壮,十几年过来,在田家村也算有些地位。
其实仔细看,林秀玉瘦归瘦,那露出来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抱着孩子这么久,稳稳当当也不晃,根本不是一个长期被虐待的弱女子能做到的。
更何况林秀玉和李芳站在一起,两人下意识贴近,手臂紧贴,李芳说话时,林秀玉那是有声必应。
也就田家村里的人只见过两男的搞在一起,没见过女的,不然就这两人的氛围,怎么说得出两人关系不好的话。
不过小说以女主田欣欣视角展开,对林秀玉着墨不多,文中只说林秀玉在女主接到通知书后,竟也考上了大学,瞒着李芳,抛夫弃子,跑了。
李芳在林秀玉走的第二年,也跟村长开了证明,说要去找林秀玉,带着孩子和田壮一起去了京城,再也没回来。
而林秀玉,最后出现在李招弟嘴里,说是婆婆的大哥有个不争气的女儿,不喜欢男人偏生喜欢女人,去乡下还给爸妈带了个乡下媳妇回来。
这乡下媳妇还拖家带口,带了两个娃一起进门,女儿自己开公司,会赚钱,爹妈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个乡下老媳妇。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田欣怡”订婚那天,林秀玉就走了,按照林秀玉的性格,走之前应该将一切都安排妥帖了,但千防万防天意难防,李芳病了。
田壮一个傻子,要带孩子,对病到昏厥的李芳束手无策,只能哭喊,最后求路过的李招弟帮忙送李芳去医院。
自此之后,李芳的身体就不大好,而李招弟在到方家后就觉得林老板对她十分客气,甚至送了她一套镯子。
那她何不将这份恩情拿过来呢?
对抢别人机缘这件事田欣怡毫无负担,毕竟她都要抢李招弟最大的机缘方墨了,也不必假惺惺的表示不是自愿,不如要抢就抢个干干净净。
田欣怡一直信奉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现在她吃不饱穿不暖,自然也没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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