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狂风肆虐,笼罩的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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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镇子犹如一个精心打造的巨大牢笼,它的穹顶显得神秘而奇特,材质不明却又透光性极好,让自然光线能够恰到好处地洒落在这片封闭的土地上。
白天时,穹顶过滤掉炽热阳光的刺眼,留下温和而又不失明亮的光线,使得镇子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沐浴在柔和的日光之下;
夜晚,穹顶又似星辰天幕,映照出点点星光,与下方灯火阑珊的镇子交相辉映,形成了一种既压抑又奇幻的景象!
它将太阳能收集了进来,并且在镇子中形成了一个循环,确保温度不散。
这个原理类似于蔬菜大棚,因此保持了蔚城的恒温状态。
不得不说,人类被称作是高等智慧生物是有原因的。
顾诚就像是一位探险者,无意中发现了一处景色宜人的好地方。
原本想要提升实力的计划被打乱,他决定就在此处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
一路上都在打打杀杀,难得清净。
时值正午,大街小巷里没有多少行人。
由于汽油和柴油成为了紧缺物资,因此,所有人都回归了九十年代的出行方式,那就是自行车。
顾诚懒散于街道上,看着那稀稀松松的日子,不免有些感叹。
一场末世灾难,让整个世界的文明都倒退了数十年。
即便是有超凡者这种代表着人类进化的生物出现,那也弥补不了根基上的受损。
大多数人已经不再追求美丽的外表,她们素面朝天,他们不再西装革履。
但随着镜头的切换,顾诚发现,这里依然在流通货币。
没有了手机支付,没有了POS机刷卡付款,纸币和硬币再次回归到了人类的视野。
扒手这份高风险的职业重出江湖。
顾诚在一处商场内,就接连看到好几个鬼鬼祟祟的人。
只不过由于秩序崩坏,这些人若是被抓住的话,那么下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这个取决于双方谁人多,谁更狠。
而面对这样的死亡,大家好像都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浮现。
麻木的令人可怕。
所以很多人还是选择了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离开商场,走进一条菜市场内,前方传来了阵阵吵嚷声。
“一百块钱已经够便宜的了,不买你就去别家,这都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你以为还是以前啊。”
这突然的吵闹声再次吸引了顾诚的视线。
这种事要是放在末世前,绝对会吸引大量的吃瓜群众,说不定还会有人搬来小板凳,抓上一把瓜子。
可是现在,路过的人都是对那对母女投去了鄙夷的目光。
顾诚看向那摊位上的一篮蔬菜。
一颗白菜,一把青菜,再加上一点点配菜,连荤腥都没有,就敢要一百块钱。
女人用双手捂住了孩子的耳朵。
“大妈,您行行好吧,我男人进了那煤窑,已经几个月没发过工资了。”
“我们娘俩真的是没办法了,您就开开恩,便宜点卖给我们吧。”
她苦苦的哀求着,泪珠不断的在眼眶中打转。
“上天有好生之德,一定会保佑您的,您就可怜可怜我们吧。”
那老板娘撇着嘴,将篮子里的菜倒在了摊位上,让后将那篮子丢到了女人面前。
她一脸厌恶道:“我看你是拜傻了吧?都什么时候了,还好生之德?我可怜你,谁可怜我?”
“没钱你可以想办法去挣呀,可惜了你这副好皮囊,我要是有你这模样,早就卖个好价钱了。”
女人一听这话,紧咬着牙强忍着怒火道:“不卖就不卖,你没必要这样侮辱人吧。”
“哼,侮辱人?我怎么不去侮辱那有钱人呢?没本事还在这里穷叫唤!”老板娘冷哼一声,将头扭到了一边。
“妈妈,我饿了,咱们回家吃饭吧。”
小女孩不知道自己的妈妈为什么要和别人吵架,但是饥饿使得她不想去思考这些。
女人看着自己的孩子,她强忍着泪水,掏出二十块钱买了一颗白菜。
她握着钱的手在伸出去的那一刻都在不停的颤抖,仿佛交出去的是一条命一样。
老板娘将白菜没好气的丢在了女人面前。
也许是良心发现,她挑了一颗最大的:“滚滚滚,赶紧滚,看着就烦人,晦气!”
女人拿起白菜千恩万谢,就和得到了帝王的赏赐一般卑微。
她们抱着那颗白菜,如获至宝,那样子生怕被人抢走了似的,在路过顾诚的时候,还刻意的远离了一些。
菜市场安静了下来,商贩们也不吆喝,那表情就和爱买不买似的。
顾诚在路过刚刚的摊位时,听到了那婆娘在和自己的男人抱怨。
“你说说她们啊,没得吃你不会找个花盆在家种点?”
男人翻了个身不耐烦道:“说的轻巧,要是都能在家种,谁还会出来买菜。”
顾诚摇头轻笑,这男人倒是说了句大实话。
一路走来,顾诚发现这菜市场里的蔬菜,大多是土豆白菜这一类好种易活的东西。
人类对吃的需求已经没那么大了,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不过离开菜市场后,一座饭店又是改变了他的这些映像。
到店内的生意可以用惨淡来形容,但是如今的饭店可不是用来挣钱的,而是撑场面。
你要是能来这里消费得起,那绝对是有钱的主。
就比如大厅内坐在正中央那位,被称为是常爷的人。
穿金戴银,一看就是大人物。
“常爷,您看镇东头那片菜地的事……”
男人五十出头,穿着朴素,他起身,一边将常乐面前的酒斟满,一边说道。
常乐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眼神里尽显贪婪。
“老孟头还是有钱,能喝得起这白棒子。”
白棒子,当地人对这种二锅头白酒的另一种叫法。
末世之前九块九一瓶,现在却成为了常乐口中的好东西。
孟志强谄媚道:“常爷您要是好这口,家里还有两箱,回头我给您送去。”
孟志强家里之前是开小超市的。
现在超市的货已经几乎卖空,于是他打起了镇东头菜地的主意。
整个蔚城的地,可都是这常爷的东西。
常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吧唧了几下嘴道:“哎呀,要说这酒啊,我以前可是看都不会看上一眼,可是现在,却成为了奢侈品。”
“时过境迁啊……”
孟志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信封,挺厚的,也不知道塞的啥。
常乐毫不避讳的接了过来,拿在手中颠了颠。
“物是人非,依我看,那镇东头的地,怎么也得有人管管不是?”
他眯眼看向孟志强:“你开超市前种过地吗?”
孟志强一听有戏,赶紧接话道:“种过种过,家里几辈儿都是跟土地打交道的。”
“回头常爷您想吃什么,老孟给您顺带种他几亩。”
常乐将信封打开,朝里面瞅了瞅,又放到鼻子前闻了闻。“要么说,还是这东西的味道香,比这一桌子酒菜都香。”
孟志强又是赶忙掏出了一个信封,塞进了常乐的手里。
“常爷,您说种啥咱就种啥,有您受累照顾,咱老孟给您种棵发财树都行。”
“这是那棵树结的第一批果儿,您先尝尝咸淡儿,回头等熟了,我再给您拿几斤新鲜的。”
常乐终于咧嘴笑了,他满意的靠在了椅子上,像是对着晚辈一样,拍着孟志强的肩膀道:
“老孟啊,回头缺种子了你就说,长虫子了你就提,若是地不够了,咱也好商量。”他将信封拍在了桌子上。
“要是有不长眼的畜生闯进庄稼地,你就告诉它们,你是我常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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