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阶段的不同
无聊到爆棚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78章 阶段的不同,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无聊到爆棚了,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询问跟讯问是两种不一样的概念。
询问一般不涉及强制措施,只是向你了解情况。
在法律的规定中,当公安机关要求公民配合调查时,公民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根据《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给予治安管理处罚�6�8。
普通人反正无所谓,又没有什么利害关系,说了也就说了。
讯问就不一样了。
它的对象基本上都是犯罪嫌疑人或与案件有关的人。�6�8
这就涉及到了强制措施,因为犯罪嫌疑人或相关人员涉及自身切身利益,有时需要强制措施来开展司法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但律师并不能在讯问时在场�6�8。
这是宋天龙的权利。
但是林夏也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在认为有碍侦查的情形下,拒绝嫌疑人要求找律师的权利�6�8。
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以及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等�6�8。
当然,这个规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24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这就叫你有你的权利,但我也有我的规定。
一切都是合理合法,完全没毛病。
林夏作为一个老刑警,对这些套路早就已经门清了。
不过宋天龙都这么说了,林夏干脆也套套话。
万一他心存侥幸想要通风报信,直接把幕后老板的联系方式说出来呢?
“你要找律师可以,报号码,我们来帮你通知。”
估计是觉得警察都拿他没办法,宋天龙的下巴微微向上仰了一点,样子很得意。
“我怎么可能记的住,你打给我老婆,跟她说一下,让她帮我找个律师就行。”
“实在不行,你把我手机拿过来,我自己来打。”
林夏感觉有点好笑。
“想什么好事呐!还让你打电话,让你通风报信吗?”
宋天龙眼睛一瞪,“别以为你是警察,就可以随便冤枉我,小心我去投诉你。”
林夏轻蔑的说道:“就你还冤枉,你不是说自己是无业游民吗?你哪来这么多钱,还动不动就请律师,要不要我找人去好好查一查。”
“我倒想看看,你的钱是不是违法所得。”
听到这话后,宋天龙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慌张,被林夏给看到了。
看来里面有东西可以挖啊!
或许是一个突破口也说不定。
刑事律师的收费其实不便宜的,有些案子它是分阶段收费的。
(治安局立案侦查、检察署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
很多人认为,等到法院开庭的时候再请个律师就行。
其实恰恰相反。
在刑事案件中,除非你是证据确凿了,自己也确实犯了法,愿意主动承担。
那就无所谓。
否则的话,前面两个阶段才是最重要的。
立案和侦查,是刑事诉讼的最初起点,涉及到了后续的很多方方面面。
如果在这一阶段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审查和起诉,是刑事诉讼的关键点,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
他们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审查,进行查漏补缺,再决定要不要起诉。
说白了,要是检察署说不起诉,前后两个部门都只能干瞪眼。
刑事律师的作用就在于此。
只能说贵有贵的道理。
金胜现在接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都要3万起步,这还是一个阶段的费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