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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城内,喊杀震天。
金鞑人在城内并非是一帆风顺,相反他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碍。
东京城内的百姓竟然自发组织抗击金鞑人。
赵宋的百姓真是天底下最可爱的人。
足足数以十万计的百姓从大街小巷涌了出来,用各种武器与金鞑人展开了巷战。
从天空上望下去,整个东京城人潮入海,甚至连十几岁的孩童都在与金鞑人拼命。
整个赵宋朝堂从皇帝到大臣都畏之如虎的金鞑人,此刻竟然被大宋百姓生生挡住了脚步。
这么说吧,东京城从皇帝到权贵都已经准备下跪祈降了,可百姓却在拼命反抗。
权贵的骨头都是软的,可大宋百姓不是!
当然还有一个人也不是。
那就是赵湛。
赵湛率领一千二百金枪班直出现在东京城街道上时,整个东京城都炸锅了。
赵宋太子竟然不是软骨头!
百姓振奋的欢呼声如浪潮一般,一波接着一波,连绵不绝。
赵湛一马当先,直接与金鞑人的一个猛安撞到了一起。
“噗!”
错马而过,金鞑一个猛安人头直接飞了出去。
赵湛身负李存孝的悍勇,战场之上,无人能敌。
一柄鎏金大枪,单枪匹马,肆无忌惮的冲进金鞑人的军阵中,硬是将数百金鞑人的军阵冲的七零八落,死伤无数。
“狗鞑子,可敢与本太子一战!”
赵湛单手挥舞鎏金大枪,枪锋一转,瞬间将围攻上来的十几个金鞑人砸成肉泥,而后调转马头又继续冲阵。
金鞑人个个久经沙场,骁勇善战,论战斗力比金枪班直强太多了,以一当十,轻而易举。
可惜,他们却不是赵湛的对手。
赵湛一人一马在金鞑人的军阵中来回冲杀,几乎无一合之将,鎏金大枪之下,尸横遍野。
金色的甲胄上,血迹斑斑,战马的毛鬃都被鲜血染成了血红色。
赵湛如杀神降世,无人可挡!
纵使刘宁这种上过战场的将领,此刻也被赵湛的勇悍惊住了。
“太子殿下竟然这么凶,以前没听说他这么猛呀!”
刘宁一刀砍碎一个金鞑人的脑袋,然后抬头看着如杀猪宰鸡一般的赵湛,下意识的惊呼道。
他曾经跟随过李纲,张叔夜抗击过金鞑铁骑,却不曾见过大宋有将领能比得上赵湛这般凶悍?
弓马娴熟,凶狠如狼的金鞑人,在太子殿下,却如猪狗一般被肆意屠戮。
“定然是太子殿下故意藏拙,避免被奸臣注意,厉害,我大宋复兴有望呀!”
刘宁自行脑补,内心对赵湛更是钦佩的五体投地。
战场之上,将是兵的胆!
一将之勇,可以带动整个军队的士气。
金枪班直算不上精兵,虽然个个孔武有力,可几乎没有上过战场。
可此刻,当他们看到太子赵湛如此勇悍无双,士气大涨,竟然一口气突破了金鞑人的阵型,一路冲杀。
“弟兄们,随本太子拿下东华门!”
在把官道上的金鞑人杀散后,赵湛抬枪指着远处隐约可见的东华门,大吼一声。
“杀!!!”
这一次回应他的,不止一千二百名金枪班直,还有数不清的百姓。
他们没有经过训练,可却发出整齐划一的喊杀声。
随后,整支队伍以赵湛为中心,组成一个箭矢,直奔东华门而去。
而此时,东华门已经被金鞑人占领,负责镇守的乃是金鞑三太子答罕。
金鞑三太子答罕不是武将,而是金鞑少有的“文人。”
他自幼熟读兵书,对于大宋文化更是无比向往,这一次做前锋,实乃是巧合中的巧合。
他担心自己族人会不小心毁了大宋皇家书库的书籍,特地请命做前锋,目的就是保护大宋皇家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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