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四十四章 手疼疼,穿进年代文:媳妇点外卖吗,李某人,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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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羡就这么一路拎着他往回走,也不知是因为之前消耗太多体力还是因为心情沉重,她的脚步很慢。

“小时候叔叔最喜欢我,总给我买好吃的,还说我要是他家的就好了,我以后给他当儿子,他会养我的。”

周答己翻来覆去的说着他小时候叔叔对他有多好。

不知什么时候,他停住了,只有哽咽声。

沈羡左手拎着野鸡,右手拎着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那些安慰劝人的话,对着一个孩子,她说不出口。

他已经遭遇这世上极其痛苦难过的事,总不能连哭都不能哭吧。

“我叔叔也不要我。”他突然开口,“我记起来了,当时我妈让我叔叔养我,他不愿意,他们吵了好几天,我妈每天去他家门前骂,他也不出来。”

周答己不在幻想了。

“回去...我妈会打死我吗?”

沈羡不知该怎么回答,她能够想像的到,就算大队长教训那对夫妻,等人走了,关上门,他们一定会打周答己的。

“他们会不会不给我饭吃饿死我?”

“你饿了就来找我。”

周答己沉默一阵,“我是个坏孩子,不听话、骗人、养不熟的白眼狼,没用的废物,跟我亲爸一样...”

这些话显然是别人说他的。

“你不是!”

“我是,我骗过你,你给我糖,给我干粮、包子,我骗了你。”

沈羡深吸一口气,她把周答己放下,蹲下直视着他,“如果你以前做过错事,那就好好改正。那些你不懂的道理都可以去学。”

周答己又开始抹脸,“对不...起。”他声音断断续续,“我以后都不骗人了,我...我可以去找老先生学认字...”他仰头,“我可以吗?”

“你不用去找他了。”沈羡又把他拎起来,“我替你交了学费,交到大队长那,我会‘说服’你家人送你上学的。”

周答己刚刚沉下去的心又浮起,他想抬头看看,却无论如何看不清她的面容。

“我妈不让我去,大队长去我家找了,我听到他们说话,她不让我去。”

沈羡嗤笑,“她会同意的。”她脚步越走越快。

周答己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妈答应他去上学,被拎着其实不太舒服,但他不知怎么迷迷糊糊就睡过去。

沈羡拎着周答己回去的时候,大队长和高老小夫妻还在许魔头那。

大队长手里捧着茶杯喝水,另外两个则站着,每次想说点什么,就被大队长一个眼刀打断。

看到沈羡手里拎着的一团,妇女突然尖叫一声,“我的...”

她话都没说完就被沈羡一脚踹开。

沈羡:“你喊什么?吓我一跳!”

“你...”妇女刚要叫嚷,发现她以为出事的儿子动了一下。

沈羡把他放下,他迷迷糊糊的揉揉眼睛,看到妇女时,顿时一哆嗦。

大队长总算放下心,“丫头,你在哪找到他的?”他站起身,“我得赶紧把人都叫回来。”

他出去招呼自己儿子,让儿子把村里人都叫回来,自己则进屋问清楚怎么回事。

“他在路边,可能是玩的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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