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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秀珍说完从房间里走出去,顾小雨坐在床上,两人不约而同露出了诡计得逞的笑容。

应秀珍生的两个女儿里面,顾小雨是长得最好看的,而且心思也活泛,不死板,就是因为这样,即使顾小雨没有考上高中,应秀珍也把她养在家里,没有让她急着嫁人,因为想着给顾小雨找个有钱的人家,得一笔丰厚的彩礼。

现在沈家就是最好的选择。

顾爱国答应把顾小雨留在夏阳镇,是希望通过顾瑾给她找一个好的夫家,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看中的就是顾瑾的老公了吧。

肥水不留外人田。

顾小雨也想着,等她把沈青松勾到了,顾瑾就是没人要的臭婆娘,看以后顾瑾还怎么在她面前横。

而应秀珍想着的确实,顾小雨一向听她的话,好拿捏,到时候还不是要钱给钱,要什么给什么,他们顾家四房要什么富贵的日子没有,说不定到时候也能从沈家拿钱起一个楼房呢。

应秀珍想着这美算盘,只觉得非常得意,就连做饭都比平常多了几分兴奋劲。

……

沈家。

顾瑾和沈青松到家以后,沈建和李梅还在药材田里忙活,家里还没做饭呢。

恰好今天河水翻涌,河里的鱼儿都翻涌上来,沈青松捞了好几条鱼,再加上在镇子上买回来的鸡爪,顾瑾决定做一个红烧鱼,再用鱼头做鱼头汤,鸡爪就做个麻辣鲜香的香辣凤爪,另外夏天的黄瓜和豆角都熟了,做一个凉拌黄瓜,再做一个豆角。

五个人的家庭,荤素不缺的四菜一汤,色香味俱全。

这个年代买的鸡爪都没有什么肉,不过这可难不倒顾瑾,先把鸡爪洗干净焯水,去掉鸡爪的腥味和杂质,把水都沥干,再用油炸,炸到鸡爪表面都起皮了再捞出来。

炸鸡爪剩下的油也不会浪费,红烧鲫鱼三大条,用油煎和炸完全是不一样的口感,炸可以把鱼的皮都炸酥炸脆,里面的鱼肉却还是粉/嫩的。

顾瑾把最重要的鲫鱼和鸡爪都炸了之后,先做香辣凤爪。

蒜末和姜末先下锅用底油慢慢炒香,冒出香味之后放一些剁椒,等剁椒也炒香了再放豆瓣酱,慢慢熬出红油,然后放生抽、料酒、酱油,再放点儿水烧开,烧开之后把炸好的鸡爪放进去,慢慢把酱料的味道熬煮进鸡爪里面,出锅的时候再撒点儿葱花就可以了。

豆角和黄瓜都容易炒,鱼头用农村的井水煮,味道也甘甜。

最后做的是红烧鲫鱼,这鱼炸过,如果先做表皮会发软,所以顾瑾炒完了红烧鲫鱼的酱料,只把鱼往里面过一下,就拿出来了。

最后一道菜上桌,正好沈建和李梅也回来了。

沈翠翠看到这一桌子好吃的菜,眼睛都直了 ,“哥,给我上宽饭,我今晚要大吃特吃。”

李梅把饭端上来,转身打开沈翠翠的手,佯装怒气,“你先去给我把手洗了再吃饭。”

“好呗。”沈翠翠脸上挂着笑容,“有我嫂子这样的大厨真好,回家就有这么好吃的饭菜等着我呢,真是太惊喜了。”

“所以你现在是嫌你妈做的难吃呗!”

“妈,做了一辈子饭,我怎么会嫌你做的难吃。”沈翠翠瞪大了眼睛。

李梅看着这个冤家笑了笑,“行了,知道你喜欢你嫂子做的,喜欢你就多吃点。”

顾瑾收拾好灶台,把火熄了,饭菜都已经盛好放在桌子上,李梅对着还在外面洗手的沈建喊,“糟老头子,你还在外面干什么,饭都做好了,赶紧进来吃。”

“来了来了。”沈建的汗衫上夹着一支笔,一手拿着做农活用的用具,一只手拿着一包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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