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林娇娇兴奋的向他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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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娇娇和林大春一路向上走,从山中腰爬到了山顶上,这一路看过来,她心里大概也有了底。现在恰恰是初春,山上开了许多小雏菊,从山脚下到山中腰到山顶上遍布荒野,真是哪哪都能找得到。
而且这些小雏菊开得非常漂亮,用来做护肤膏相比起那些她不懂的草药更为合适。况且这小雏菊来得容易,就算以后她搬离四喜村,不在这居住,在别的地方同样也能找到这种小雏菊。
不过在做决定之前,她还是向林大春确认了一下,这小雏菊是一种很容易生长的植物,可以说是遍地开花,到处都能找到它的踪影。
听说她想要用这小雏菊做女人的护肤品时,林大春满脸惊讶的瞪着她,他实在想不明白,以前那个鲁莽冲动,大大咧咧的小妹,嫁了人之后,怎么能变得像现在这样,赚钱的能力一流,还时不时搞出新花样,他们想都想不到的事情偏偏她就能做到,且还真能赚到钱。
之前林大春替她做些搬搬抬抬的体力活,每次能够赚不少,能出得起这工钱,想必她的利润远远比这多得多。
做完吃的,又开始做女人用的护肤品,之前他欠那银子,就是为了给媳妇买那些东西,别看这一小盒一小盒的,每样价格可贵着呢。随便一买,就花了好些钱出去。
他妹子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要真做这行生意,能行吗?
“对了,小妹,妹夫家那大伯好像也是做这些生意,该不会你从他们手上学的?”林大春突然想起来之前听说的消息,还以为是孙泽宇私下教了她些什么。
“才不是,大哥,话可别乱说,我们现在和他大伯家,可谓是水火不容。他们怎么可能会教我做这些,我这不还在自学着吗?”
她吩咐林大春沿途把那些小雏菊摘了整整一背篓,足够她用好久的了。下山途中,林大春意外找到了一个野蜂窝。
林大春本想把野蜂窝给捅了,把里面的蜂蜜弄出来带回家吃。林娇娇突然说可以按市价向他买下来,林大春自然不会拒绝。
做那护肤膏,蜂蜜也是很好的一味材料。她本想有空到集市上去买些回来,可林大春这次发现了这么大一个蜂窝,里面足足有一两斤蜂蜜,足够她用好长一段时间。
没想到上山一趟还能给自己挣零花钱,林大春心里那叫一个乐呵。他把林娇娇给她的钱贴身藏着,还不忘叮嘱她两句,让她别给家里爹娘说这事。
“大哥,你咋存起私房钱来了?”
以前他也不这样啊,记得刚刚欠债没钱还,林福贵替他还了银子之后,他赚的所有钱都交给家里,从来没有私藏过,难道又是为了她大嫂?
一想到这可能是张氏指使的,林娇娇这心里就不太痛快,当下没答应林大春替他保密。
林大春一看就急了,“哎,我这么大个人了,身上一点钱也没有,出去外面想买碗水喝都难呀。好妹妹,你就答应我,别和爹娘说,连你嫂子也别说。这野蜂窝好歹也是我冒着被蜇的危险给你弄来的,这点钱我想自己留这备用,就这一次。”
拗不过他的苦苦哀求,林娇娇娇最终还是答应了。
一共就没多少钱,她大哥都说到这份上,她要还不答应,怕是有损兄妹间的感情。
不过在心底,她很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嫁到孙家不仅没有吃苦受罪,她赚回来的钱财,还能够自由分配,要是还在林家未出嫁时,不管赚了多少,都要被搜刮出来。
村子里都是这种惯例,无论男女,赚了钱都不能私藏,吃喝都在这个大家庭里,收入当然也是这当家的负责管理。
她可过不了这样的日子,何况李婆子那么重男轻女一人,就算她赚再多的钱,交给家里也不会得到更多的尊重。
从山上下来,林大春直接把她送回孙家,林娇娇娇找来容器,把她背篓里的小雏菊都移装过来,又拿了一只洗干净的陶罐,把那蜂巢里的蜂蜜都挤出来。
剩下那挤不干净的也没扔了,拿进厨房,切成几块放进碗里,留着泡水喝。
这样处理法,她还是跟吴氏学的,一点也没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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