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士兵都有第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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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曾经说,清军是一支没有灵魂的军队。
晚清军营的一大怪现状是士兵普遍都有自己的第二职业,或者经商做买卖,或者种地,或者操持什么手艺。对许多绿营兵来说,做小生意或者手艺活儿是他们的主业,而当兵才是“第二职业”。他们的主要时间都用来开店摆摊,或者做木匠、裁缝等等,只有轮到自己值班时,才到营里去呆上一天。
据鸦片战争期间当过定海县令姚怀祥幕友的王庆庄透露,定海镇的绿营兵,有一半的真正身份是理发匠、修脚工、仆人等,“额兵逾万,后减至二千馀,承平日久,隶兵籍者,半系栉工修脚贱佣,以番银三四十圆,买充行伍,操防巡缉,视为具文”。
绿营兵还有开杂货铺的,开茶馆的,贩鱼的,卖肉的??几乎无所不有。
原本以打仗为职业的军人,怎么会出现“小贩化”、“工匠化”呢?
这是清代“薄俸制”惹的祸。清代绿营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银一两三钱六分,米三斗。清代绿营还有另一项让人啼笑皆非的规定,就是士兵的主要武器装备甚至军装马匹都要军人自己负担。
清初物价很低,一个绿营士兵的月饷可勉强维持一家生活。但随着清中期后物价渐涨,这点军饷就不够用了。但清政府却以“遵守祖制,永不加赋”为名,拒绝对军饷标准进行调整。和士兵一样,绿营军官的收入同样过低。最高武官,年收入尚不足千两。这怎么能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费用?何况许多军官的官职是花钱买来的。军官的搜刮对象远不如地方官那样广泛,无处不可拔毛。他们能对下剥削的,只有属下的兵丁。
经过层层盘剥,最后能够落到士兵手里的军饷实在是非常可怜。
当“皇粮”填不饱肚子时,士兵们别寻生计,也就自然而然。由此才出现在晚清军营中广泛的经商潮。士兵混迹市肆,做小买卖、干手艺活,挣钱糊口。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军官干脆主动鼓励士兵个人外出经商,自己侵吞一半兵饷,只把一半兵饷发放给士兵。这种情形在有些地方渐渐成为一种半公开的制度。因此,士兵们的主要精神都放到谋生上,对日常操演能躲就躲。营中每逢会操,大都是雇人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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