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兵掠夺了多少女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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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之难,北宋后宫嫔妃、宗室妇女全部被掳往北方为奴为娼,遭受金兵强暴和蹂躏,被俘贵妃公主不如娼妓,堪称中国史上最耻辱的女俘。朱皇后为了捍卫自己和所代表民族的女性的尊严,选择了以死抗争。这段历史是南宋人难以启齿的耻辱,也是激励南宋人抵抗金兵南下的动力。
为汝等详叙北宋亡女俘所遭遇的凌辱与凄惨的命运!
北宋末年,金兵第二次南下包围了汴京城,为了苟延残喘,宋徽宗、宋钦宗竟以上万名宫廷、宗室和京城妇女为抵押品,明码标价地抵押给了金军。在金军的营寨中,她们遭到强暴和蹂躏。北宋政权灭亡后,金兵北撤,这些女性在金军的押解下随同北迁,在途中历经磨难、大批死亡。到达金国都城上京以后,她们被遣送到供金国君臣享乐的洗衣院、金国皇帝的各大御寨,赏赐给金军将领,甚至流落民间,被卖为奴、娼。
"靖康之难"是北宋灭亡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在以往研究中,学者们往往着眼于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意义,对在"靖康之难"中被掳往金国的北宋宫廷、宗室女性的研究很少涉足。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史料匮乏。中国古代,女性在历史的记载中没有自己的话语权,而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史书中有关女性的记载都是经过掌握话语权的男性选择过后的结果。
为了掩盖"靖康之难"中大量宫廷、宗室妇女遭到凌辱及在金国为奴、为娼的屈辱历史,减少执行投降政策的压力,南宋高宗禁止私人修史;而传统史家为"尊者讳",在史书中极力回避这一问题,如《三朝北盟会编》中虽然反映了民间女性所遭到的金兵侮辱,有关宫廷和宗室女性的遭遇却不见记载。尽管官方数据极力掩盖、回避这一问题,如果我们披沙拣金,仍能在残存的南宋人笔记中找到可以信赖的史料,由南宋人确庵、耐庵编定的《靖康稗史》就是一本被人长期忽略、极具史料价值的史书。该书辑录了当时尚存的七种笔记,其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 吟语》、《宋俘记》五种笔记从不同角度记载了北宋都城陷落、宫廷宗室女性北迁及北迁后的情况,其内容可与《宋史》、《金史》互证,且能补正史之不足。该书最大的特点是保留了宋、金双方的记载,作者们大都是这段历史的见证人。由于该书不属于传统史学观念认定的正史范畴,其史料价值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本文立足于对这些尚未开发的史料的甄别使用,力图廓清这一历史事件的真相。
被掳宫廷、宗室女性的类别、人数、年龄
从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金兵第二次包围京城到靖康二年四月张邦昌伪政权建立前,宋徽宗、宋钦宗及北宋官员一直幻想不惜任何代价、通过斡旋方式保留政权。
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双方达成协议,该协议规定:(金国)准免道宗(宋徽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为质,应宋宫廷器物充贡;准免割河(黄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公主)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每岁增银绢五百万匹两贡大金;原定亲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属,全速遣送,准俟交割后放还;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附加条件是:"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
从正月二十八日起,北宋政府开始履行以上协议,按照金人的要求向金军营寨输送女性,最早送去的是蔡京、童贯、王黼家的歌妓各24人,其中福金帝姬(公主)作为蔡京家中的女眷也在遣送之列,被送往皇子(斡离不)寨。史载,福金帝姬见到斡离不后,"战栗无人色",斡离不下令奴婢李氏将福金帝姬灌醉,乘机对其实施强暴。福金帝姬是"靖康之难"中第一个被金军统帅蹂躏的宋朝公主。
靖康之难金兵如何玩弄被掠女性?
靖康之难是宋王朝的奇耻大辱,最突出的是徽、钦二帝同时被金人掳去,被封为屈辱的昏德公、昏德侯。而鲜为人知的却是不能进入正史的女性的命运。《靖康稗史笺证》一书,记载汴京沦陷、金兵北归的过程。
如《瓮中人语》记载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宝寺火。二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次年正月:“二十五日,虏索玉册、车辂、冠冕一应宫廷仪物,及女童六百人、教坊乐工数百人。二十七日,虏取内侍五十人,晚间退回三十人。新宋门到曹门火。二十八日,虏索蔡京、王黻、童贯家姬四十七人出城。”就这样,一场场,一幕幕,连续不断,扣人心弦。
最令人震惊的是女性的命运。金兵围攻陷汴京前后,大肆烧杀掳掠,奸淫 妇女,无恶不作。除金银财物之外,他们大量俘虏宋朝官员和百姓,其中女性尤多。例如金人特意索要“女童六百人”,却没有索要男童,可见女性天生就比男性不幸。《瓮中人语》载,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德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这位斡离不就是金兵统帅完颜宗望,他以妇女为战利品。
金兵大规模索要宋国妇女是在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他们利用重兵压境,先是要求宋朝支付简直是天文数字的犒军费,大概他们也清楚,此时的宋王朝已经山穷水尽,根本无力筹措这笔钱财,他们的真正用意或许本来就不在金钱,而在于宋王朝的妇女。《南征录汇》明确记载了他们这一罪恶的欲望:“原定犒军费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须于十日内轮解无阙。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
很明显,他们不仅要占有宋王朝的国土和财物,还要占有宋王朝的女人,来满足他们的占有欲。要知道,所谓帝姬就是公主,王妃是皇帝的儿媳,宗姬是诸王子之女(郡主),族姬是皇族女子(县主)。宋钦宗居然很快在上面画押同意了,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开封府不仅照办,而且《开封府状》还保存了这耻辱的见证:一份详细的账单。账单上各类妇女的价码与金人所开列的完全相同,只是将“贵戚女”改成了“良家女”,这表明受害面更广了。部分女子经“帅府选择”,被“汰除不入寨”。
下面就是开封府官员“用情统计”后的明细帐:选纳妃嫔八十三人,王妃二十四人,帝姬、公主二十二人,人准金一千锭,得金一十三万四千锭,内帝妃五人倍益。嫔御九十八人,王妾二十八人,宗姬五十二人,御女七十八人,近支宗姬一百九十五人,人准金五百锭,得金二十二万五千五百锭。族姬一千二百四十一人,人准金二百锭,得金二十四万八千二百锭。宫女四百七十九人,采女六百单四人,宗妇二千单九十一人,人准银五百锭,得银一百五十八万七千锭。族妇二千单七人,歌女一千三百十四人,人准银二百锭,得银六十六万四千二百锭。贵戚、官民女三千三百十九人,人准银一百锭,得银三十三万一千九百锭。都准金六十万单七千七百锭,银二百五十八万三千一百锭。
上述清单中,被一次抵押折价的各类女子竟然多达11635人!
这是场多么大的劫难!
紧接这份帐单的是写有上述皇族成员姓名和年龄的一长串名单。上面写满了柳腰、青莲、春罗、蕙卿、朱红这些令人读后口齿留香、遐想芳容的姓名和十八岁、十九岁的青春年华,这些都是一个个真实的生命,一个个美的化身,居然遭此摧残!
更加不幸的还有许多儿童。在“皇孙女三十人”中,最大的只有八岁,最小的仅一岁;在“王女二十三人”中,十岁以下的就有十四人。几天后,这些女子陆续落入金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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