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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记墨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说道:“我们母星地球有一个古老的神话人物,叫阿喀琉斯。他出生时被他的母亲握住脚踝浸泡在神水里,因此他百毒不侵,刀枪不入,但他也有致命的弱点,那弱点便是他的脚踝,他的结局便是被人刺中他的脚踝而死。”
蒙哈尔有些茫然,他问道:“那是古代神话传说,和我的脚踝有什么关系?”
简记墨淡淡一笑,继续说道:“在z国传统的医术里,脚部被视为人体的第二颗心脏,影响全身各个部位的经脉和穴位都可以在脚部找到,而脚踝可是连接血液的重要关口!”他顿了顿,瞥了眼蒙哈尔的身体,说道:“由于这副身子不是你的原生体,所以即便是凝基胞也无法使你与这副身子达到百分百的融合,但为了能让你支配得起这副身子,我们就采用了嫁接法将你原生体的脚与这副身子相接,而脚踝便是衔接处,自然也是最脆弱的地方。”
蒙哈尔道:“怪不得那胖子要刺我的脚踝,可是他怎么会知道我这个弱点?!”
简记墨沉默几许后,求证道:“你说刺你的人是一个胖子?”
蒙哈尔点头道:“就是他,要不是他那出其不意的一刺,我不可能这么狼狈!”
简记墨想起了那个宁静却又不安宁的夜晚,想起了那张被火把上的烛光照映出来的肿胖的面孔,他沉默了,这一次他沉默了好久。
蒙哈尔见简记墨沉默,以为他在思考如何改善自己身体机能不协调的问题,安慰道:“秋克白,不用急,以后会有办法解决的。”而后又来了一句感叹道:“要是孟工在就好了。”
要是孟工在,这样的问题便会迎刃而解了吧。蒙哈尔有些遗憾的想道。
简记墨看了蒙哈尔许久,忍不住问道:“你不认为那个胖子就是越嘉吗?”
“他!不可能!你说紫仙不可能是孟工,那他更不可能是孟工,先不说他的性别,就是长相可与孟工差得相当于我们母星到这颗星球的距离!”蒙哈尔感到简记墨太好笑了,想情人想疯了吧!
简记墨反驳道:“你都换了几次身体了,怎还能以貌取人?!”
蒙哈尔辩论道:“你不也一样用了凝基胞吗?你看你的容貌和你的原生体有何区别?!既然你都是原生体,那孟工也应该如此啊!是你说的,凝基胞的初生代保留原生体的基因最完整!再说了就算凝基胞破损,那也不能变化大到连性别都被改变了吧!”
简记墨不语,因为他无可辩驳,是啊,当初就那么两管初生代的凝基胞,一只在他手里,另一只在孟越嘉手里,既然他还好好的,那孟越嘉的变化就不该那么大?!
所以……‘他’真的不是孟越嘉吗?
简记墨深吸一口气,努力不让自己变得沮丧,把头埋入斗篷连帽的深处。
这时,那几名旱奴士兵从开门处跑了出来,来到简记墨他们面前,他们行了一个很标准的星际联盟的军礼,并喊道:“报告!”
蒙哈尔也回了一个军礼。
打头的那位旱奴士兵略微带着歉意说道:“抱歉,我们没能保住那把激光枪。”
蒙哈尔瞅了一眼不做声的简记墨,皱眉头道:“怎么回事?”
那位旱奴士兵道:“那名晟朝的狄将军把激光枪夺走了!”
“夺走了?!你们再把它夺回来啊!”蒙哈尔不理解也不认为自己的兵会这么怂?!
那名旱奴士兵又道:“他能使用那把激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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