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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邓阳家请的做饭阿姨,已经算是手艺很好的级别了。

本来他们是想请这位阿姨当住家保姆的,这样早餐和晚餐都可以让她做。

没想到这个阿姨质朴一笑,竟然拒绝了他。

“不行咧,俺有好几个雇主,都喊我住家,俺忙不过来哩。”

邓阳才知道,原来这阿姨在这个小区很受欢迎,每天她在邓阳家里做完午饭,就去楼上给另一家雇主做。

晚上又去同小区的另一栋楼做晚饭。

每天跑几趟,说不定一个月收入比邓阳夫妻俩还高。

然而,这个阿姨的手艺,和眼前做出这份黄焖鸡米饭的摊主相比,竟然完全不够看。

好比是小学生与博士后的区别。

六年级,不能再多了。

至于邓阳和他老婆的厨艺,就是幼儿园大班的级别。

主打一个能吃,且吃不死,不能要求更多了。

可想而知,这么一顿黄焖鸡米饭,对邓阳来说是怎样的降维打击。

给他吃得心神震荡,道心崩塌。

他不由得开始反思,原来路边摊这么好吃,那他坚持了多年的健康生活,岂不是白活了?

到头来,他这个所谓的小康阶级,竟是没有享受过一天的口福?而他的老婆孩子,也一直在跟着他吃苦?

邓阳含着热泪,刨完了最后一口饭,连每一粒米都刮得干干净净。

末了发现餐盘上残余着一些汤汁,他做不到甩开舌头舔,只能用勺子一下一下地刮着餐盘,刮一下,抿一下。

要是有个馒头在手里就好了,他能把汤汁蘸得干干净净。

不是他买不起又一份黄焖鸡米饭,而是他下意识觉得,这么好吃的宝贝,浪费是是要遭天谴的。

邓阳吃得意犹未尽,决定再打包一份黄焖鸡回家吃。

可就在他起身的时候,他闻到了一股与黄焖鸡米饭截然不同的香味。

那香味偏咸一些,又带着一股淡淡的米饭焦香,是从一旁的小砂锅里面传出来的。

香味勾得他舌头瞬间就打了个弯。

“老板,这个是什么啊?算了不管是什么,卖给我尝尝……”

话音刚落,小吃车忽然冒出一个脑袋,大声抗议:

“这份是我的!你想吃待会儿再给你煮!”

萧岚顿时无语了,怎么换了个人,结果比李阿四还犯二?

他一把将探出来的脑袋摁下去:

“胡莱!跟顾客抢吃的,你出息!”

这货在群里舌战群儒,终于说服了大家,以后他们仨轮流跟任务。

顺序就按照李阿四、胡莱、吕洞宾这样轮。

没想到胡莱这货是真胡来,才刚到没几分钟,就跟顾客抢饭吃。

萧岚连忙对顾客道歉:

“不好意思,新招的伙计,有点护食。”

“你别管他,这是煲仔饭,做一份10分钟就好。顾客优先,这份先给你,让他等一等不打紧。”

邓阳听说只要10分钟就能做一份新的,连忙摆摆手表示大度。

“没事,让伙计先吃吧,我刚吃完一顿饭,不饿。”

“而且你们自己员工也吃自家做的东西,说明卫生有保障,我也吃得放心。”

看到顾客这么好说话,胡莱立即饿死鬼投胎似的,眼巴巴地看着萧岚,还可怜兮兮地拽着他的裤脚。

“岚哥,你看顾客都说他不急……”

“他不急我急,我是急急大王,我特意没吃早餐,就是为了等你这一顿,再等一秒钟就要饿死了……”

黄焖鸡昨天萧岚已经做给大家吃过了,今天胡莱就是奔着解锁新美食来的。

萧岚拿他没办法,主要是没有多余的手去扯住裤腰。

“行行行,你就吃吧你就。赶紧把食材分装好,分好再去吃。”

“好嘞!”

胡莱一下子像长出了八只手似的,将所有煲仔饭的食材都从泡沫箱里取出来,单独分装。

邓阳之所以愿意再多等一会儿,除了他刚吃过饭以外,还存了一点小私心。

他想看着摊主从头到尾,重新制作一份煲仔饭给他。

不仅是为了确认食材的安全,也是想要偷点师,回去以后让做饭阿姨照他的方法给他做。

就刚才他闻到的香味来说,这份煲仔饭,绝对也会很好吃。

只是,当胡莱揭开煲仔饭的盖子,真的当着他的面吃起来的时候,邓阳从容的脸色,还是变了。

好香啊!

这竟是豉汁排骨饭!

原来刚才闻到的香味,仅仅不到煲仔饭的十分之一。

盖子一开,那股独特的极其具有鲜明风格的气味,顿时将他的大脑和胃通通格式化。

他不仅忘记了之前黄焖鸡的味道,他还觉得自己的胃又变空了。

好像之前吃黄焖鸡的记忆,全是臆想,其实他什么都没吃,所以才会这么饿。

而胡莱压根不管邓阳馋到两眼发绿的目光,兀自埋头苦吃。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胡莱也很馋,越吃越馋。

很奇怪,明明煲仔饭都已经吃进他嘴里了,他胃里的馋虫还是一直在闹腾。

馋虫好像在隔着食道朝着他的嘴喊话,让他别费劲吧啦地嚼了,直接把整碗饭倒进嘴里,别让它在胃里好等。

可是胡莱这张独生嘴,脾气也很大,它有自己的想法。

它知道煲仔饭的灵魂是最外层的米饭焦皮,那股焦香味是煲仔饭气味如此独特的原因,于是嘴巴一个劲地挑焦皮来啃。

焦皮又脆又韧,每一口咬下去都能发出“咔呲”的脆响,可它就是不断。

米饭的黏性,让嘴里的美味无比磨人,想要征服它,得耗费不少时间和耐心。

而在咀嚼的过程中,米饭内的淀粉分解为麦芽糖,让舌头品尝到一股令人愉悦的甜味,从而越战越勇。

嘴巴我行我素,全身心投入在降服焦皮的游戏中,全然不顾肚子里胃酸翻涌,巨浪滔天。

而邓阳作为目击者,他看着那层泛着金黄光泽的焦皮一口口消失在员工的嘴里。

那一声声脆响,简直啃在了他敏感的神经上。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嘴也不受控制地跟着嚼了起来,磨得牙齿嘎嘎响。

他后悔了,他不该让,就不该让!

他再多等一秒就会饿死了!何况要多等十分钟啊!

一晃时间到了中午。

大街上的人多了起来,越来越多人从萧岚的摊位面前路过。

他们的方向都是往购物中心那边赶。

购物中心什么都有,一些适合打工人的商务堂食快餐当然也有。

由于目的明确,路人们脚步匆匆,快步从摊位前走过,丝毫没有停留。

只有少数人,路过时注意到路边似乎新开了一个摊点。

那摊点卖的是什么也看不出来,只觉得老板面前有好多个黑乎乎的砂锅。

这会儿砂锅盖的严实,什么味道也没有泄出来。

于是匆匆一瞥之后,大多数人都收回目光,头也不回地走过去了。

也有些人觉得奇怪,新摊位前有一个顾客在眼巴巴的等,而摊主在气定神闲地玩手机。

另有一名伙计,放着客人饿肚子不管,竟然在自顾自地干饭。

他还是背过身去吃的,像是不好意思当着顾客的面开动似的,有点礼貌但不多。

兴许是这一幕过于违反常理,不少人多看了几眼。

看着看着,鼻端就隐隐约约传入一股奇特的香味。

是饭香!是米饭的焦香!

同时还有一股奇妙的发酵后的复杂香气,带着咸味,闻起来很熟悉,又有种说不出来的陌生。

好比周末出门逛街,遇上化了全妆的同事,五官依稀感觉熟悉,可那与上班时截然不同的气质,让人不敢贸然喊出名字。

可能还是味道太淡了,隔得又远,大家实在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气味。

就在这时,萧岚掀开了小砂锅的盖子,往里面加入香葱和青菜。

“邓先生,再等几分钟就可以吃了。”

“嗯,嗯!”

邓阳压根就不敢张嘴,生怕嘴里的口水溢出来。

为什么别人闻不到太多的香味?

因为香味全被站在摊位前的邓阳暴风吸入了。

砂锅的锅盖上面只开了一个比小指头还小的小洞,这是香味能够逃逸出去的唯一出口。

只要香味一冒头,邓阳立即一个深吸,全部吸入肺里,过一遍再呼出去。

这份煲仔饭是属于他的,即使是飘散出去的香气分子,也通通都属于他!

跟胡莱正在吃的那份煲仔饭一样,这份煲仔饭也是豉汁排骨饭。

据摊主说,他这里还有香菇滑鸡、咸鱼茄子、广式腊肠、牛肉煲仔饭等多种口味可供选择。

可邓阳还是选了和伙计吃的那份一模一样的。

或许是为了弥补遗憾,又或者,是他看那个伙计吃得实在是太香了。

伙计是背对着他吃的,他看不见伙计的表情,但他可以看见那碗煲仔饭快速消失的过程。

那个伙计的嘴巴就像是一个台风眼,看起来相对平静,因为嚼锅巴比较费力,所以只是不断鼓起,变平,鼓起,又变平。

可台风眼周围的台风受灾区可就不太平了,一双筷子在砂锅里面风卷残云般狂扫。

里面的排骨、青菜、香菇、米饭和葱花,如同被卷入龙卷涡流一般,打着旋儿被卷向了未知的远方。

邓阳看得恨不得张嘴去接,可是不知道那个伙计是怎么吃的,竟然一粒米也没有漏出来,更没有剩下。

最后他放下砂锅的时候,里面干干净净,一点锅巴都没剩下,只能看见砂锅底部在泛着油光。

于是邓阳满怀期待地等着自己这份豉汁排骨煲仔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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