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9章 穿越文前女友13,穿成女配,但是万人迷,兰春,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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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欢早知有今日,只是没想到终于到这一步,亲眼看着他声泪俱下,居然会有点心疼。

她看着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陆清衍等不到她的答案,哪怕是一句哄骗的谎话,她都不愿意。

也许这个时候,她心底想的,还是他。

眼尾被逼出薄红,眼睛被泪水浸得生疼,他直勾勾看着一点情都不愿给予他的高高在上的长公主,心一点点寂灭,最终恍惚嗓音沙哑道:

“是我高攀了。”

他走了。

衣袂掀出决绝弧度,再没有回头。

可算是结束了。

俞欢怔怔坐在榻上,过了会,喊秧秧,让膳房上一盘双椒鸡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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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衍不再来长公主府,俞欢的日子又回到从前,男主还未出现时的样子。

每日吃睡,看话本,无所事事时练练字,划着小船去湖中央采莲蓬。

宫里有什么事的时候,就进宫见见皇帝,和那些太妃说说话。

京城有新来的戏班子,就请过来,在府里唱上两天。

自云谚过世后,她过得都是这样清闲的样子。

说起来就觉得遗憾。

云谚那样病弱的躯体,真是没赶到好时候。还活着的时候,日日因为他们姐弟因为朝廷殚精竭虑,他死了,反倒迎来了太平。

只是还是不怎么爱出门。

秧秧为了逗她开心,不知从哪里寻来一只笨笨的小土狗,棕色的毛,圆溜溜的眼。

为了献到她面前来,爪子都洗的很干净,带着一点香味,笨头笨脑又热烘烘的往她手底下钻。

俞欢给它起名叫“平安”。

平安,顺遂。

不过由于它长得太圆滚,就多了个称号叫“肉球”。后来人人都叫它肉球,平安就成了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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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清衍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家,也不知道怎么一口气喝了那么多酒,更不知道酩酊大醉后,他还会折返到长公主府外。

他对这里面的一切,都太熟悉了。

“哗哗”的声音是家丁在扫落叶,欢声笑语是浇花的侍女们发出来的,而她,没有意外的话,应该就在一墙之隔的树下,那张小榻上坐着。

他屏着呼吸,有病一样,想要听见她的声音。

站了很久很久,全身僵硬的要死,终于听见她的声音,平静随和的好像他们之间的爱憎情仇是在前世。

她对秧秧说,今晚想吃麻辣鸡丝。

好一个麻辣鸡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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