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0章 民国文前女友7,穿成女配,但是万人迷,兰春,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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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日以后,盛明赋凡是出门,就总爱捎带件东西回来。

有时候是他觉得配俞欢的玉镯,有时候是单纯觉得好看的耳坠,还有时候是时下流行的他见别人有自家太太也肯定要有的项链。

这天,带回来一件旗袍,路过成衣铺子时望了一眼,觉得俞欢穿着好看,就买回来了。

嫩鹅黄的颜色,精绣着山茶鸟雀纹,细致的缠花扣,款式不怎么掐腰,但落落大方亭亭玉立。

俞欢穿出来,果然漂亮极了。

在盛家待的久了一点,一日三餐都有人注意,觉也睡饱了生计也不用愁了,指甲都粉润健康,细痩的手腕都长出了一点肉,摸着没有那么硬了。

腕上一对水头极好的翠玉镯子压着,耳朵上蝴蝶珍珠坠衬得人容光焕发,乌黑眼睛明亮有神。

俞欢换好衣服走出来,在穿衣镜面前转了一圈,自我夸赞道:“真好看。”

好看是好看,比那盆新开的茉莉花还要清新夺目,只是……

盛明赋沉沉望着她袅娜身影,不言语。

俞欢可受不了这样,半天没听见回应,怒气冲冲就过来了,膝盖往他坐的椅子上一压,扶着他宽阔的肩,比他高了不少。

她扒拉他的脸,用力捏,凶巴巴的威胁:“你怎么不说话?嗯,你觉得我不好看?”

尾音霎时重了些,好似他敢点头,她立刻就要他的命。

盛明赋那张冷肃的脸,都被她摆弄变形了,些微的寂寥消散在微微弯起的眉眼间。

“好看。”他略一点头,诚实道,“像是还在读书的千金小姐。”

朝气蓬勃,活泼率真,美好到极点。

不像是一个人的太太。

而他这人威压甚重,又寡淡无趣,小孩见了他便如见了鬼,常常嚎啕大哭,与她走在一块,恐怕不般配的很。

俞欢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无非是发现她年轻漂亮,娇艳的像花骨朵一样,他自惭形秽,内心生出些许惆怅。

可是……

俞欢喜笑颜开,并不安慰他,反而摸摸自己的小脸,沾沾自喜道:“我果然好看的不行。”

盛明赋笑了一声,手上忽然用力,将她从高处拉下来,重重吻住她。

看着不般配又怎样。

哪怕不是他的,他也会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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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欢实在是在宅院里闷久了,不高兴的闹脾气。

盛明赋看电报时,她坐在边上,有一下没一下踢他的椅子腿……

若是这么欠的人,是他的下属,盛明赋早把枪摸出来,治治他的脾气了。

可这个人是太太。

闹腾一点,他反而觉得她可爱。

盛明赋想了一想,决心把自己的时间空出一天,拉过俞欢的手:“明日带你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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