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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将酒瓶子拎起来,慢悠悠的走过去,林嘉义挣扎着想站起来,他直接一酒瓶子,砸在了他脑门上,一瓶好酒就这么滴滴答答的顺着他的脑袋混着鲜血流了下来。
“他妈的,一瓶好酒糟蹋了!一瓶十几万呢!哥们!”
“你是谁,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你不需要认识我。爷认识的是人,不是畜牲。你这种小三生的下流种子,不配知道爷是谁。”
俩人对着话,男人手上却没停。
雇主要的是他一双腿,两只胳膊!
打一顿是小菜,最后才是正餐。
有人要打电话报警,凌薇拦了下来。“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你们今天得罪了这个人,他把气撒到你们头上,你们就活该了啊。”
“林家是辽东市的名人,如果人家精准打击,找的就是林家大少,你们觉得,就凭你们的门庭,能挡得下他的怒火吗?”
这儿最有发言权的就是凌家大小姐,她还是林少的现任女朋友呢!人家不着急,别人也就只当继续看场戏吧。
男人的身手是专业级别的。
速战速决,不拖泥带水。
三分钟之内,把林嘉义身上的肋骨踢断了三分之二。男人想,这就当是附送的福利吧。
恰巧,这个男人是网络上雇来的打手,和许多喜新厌旧的故事一样,亲爹因为小三把他母子抛弃了。
他被逼无奈辍学入伍从军。
学了一身本领回来,第一件事不是找地方落实一下自己的工作。
他先把那个小三生的“弟弟”从贵族学校门口接走,一个被养的金精玉贵、唇红齿白的公子哥儿被他扔进了广西十万大山里。
三天后,侥幸“逃”出来的他已经和一个野人没什么区别。身上的几千几万的衣服被树枝野草刮得一道一道的不成样子。他在被野兽追赶的时候,觉得马上就会一命呜呼的时候,野兽就死在了自己眼前,那冒着热气的鲜血喷得他一身一脸,几次被吓得灵魂出窍,又在脱离危险后,不得不继续寻找走出大山的路。
哪怕父亲和已经转正了的小三两口子报了警,因为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平常出去玩几天很正常,并没有引起警局的重视,只告诉他们,满四十八小时,再来立案吧。
小少爷历经千辛万苦,几天的时候,衣服烂了,皮鞋没了,光着脚走出了十万大山,他觉得自己把这辈子没有吃的苦都吃够了。
当他看到山间的公路上停着一辆车时,他感动的差点就哭出来。他以为苦尽甘来,只要他给足够的钱,他就可以回家继续过他的好日子了,再慢慢的为自己报个仇也有的是时间!结果,他又被打包扔进了一个贵族俱乐部,最后,他从那儿出来的时候,已经疯了,眼睛无神,只知道脱衣服。被父母找到的时候,从前的心尖子,只能送进了疗养院,这辈子是完了。
第二个要找的就是亲爹和那个小三。就算他们知道儿子的遭遇就是因为得罪了人,人家在寻仇,却全无头绪。
有点钱的小开之家,住在别墅里,开着豪车,看着挺光鲜的,真的有强者出现,要找他们麻烦的时候,他们甚至不知道该找哪位神仙帮忙当个中间人说和一下。
他在父亲的别墅里放了一把火,将那儿烧成了一片废墟。
他就站在火焰边上,封锁了那儿的一切联络信号。
那个男人马上就要冲出火焰的时候,他一脚将他踢回了他应该在的地方。
半个小时后,消防队出动的时候,他将那两个人渣男女拎出了还在燃烧着的房子,把她们扔在了草地上。
这个结果他很满意。
两个人百分之五十的烧伤,后半生都不人不鬼,男人早就将他公司打击的负债累累,没钱的日子,特别需要钱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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