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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话,她一辈子都不会听到。

我确信。

我第一次看到俞桑筱的时候,她才十岁。

我印象深刻的原因,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那件事。当时,参与其中的我,没有任何感觉,只是事后,才发觉它的惊心动魄。

因为它,父亲去世,母亲跳楼,家毁人亡。

其实我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伤心欲绝。我的父母,是典型的艺术家,终日沉浸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不理世事,明明不可以抛开一切却定要作潇洒脱尘状。我不理解,也并不喜欢他们的生活方式。

五岁那年,我告诉斐阁,零在不同的位置代表不同的涵义。八岁那年,跟祖父上街,我的心算速度远超过他。从十岁那年起,我就开始逐渐掌管家里的财务。从日常开销,到我跟弟弟的一应费用,我都可以应付自如。我十一岁那年,父亲送我的生日礼物便是股票和债券,他允许我随意去买卖。他经常跟妈妈开玩笑,说我天生沾有铜臭,是当商人的好材料。

祖父在去世前,最疼的就是我。伯父没有子女,尽管父亲在祖父看来不成器,但他还是愿意栽培。

后来,伯父赢了。

后来,我们走了。

再后来,只剩下我跟斐阁。

没关系,没有他们,我们一样可以活得很好。

没有他们,我一样可以把失去的,一点一点全部都拿回来。

我确信。

从十三岁那年起,我一直在美国生活。从第一天起,William Long一直是学校最受欢迎的学生,虽然我从不刻意去接近别人,包括老师。

除了最亲的亲人,基本上,对外人我都心存戒心,父亲的事告诉我,没有什么人,是可以轻易相信的。

十五岁那年,我在唐人街碰到秦衫,那时的我正在被流氓持刀抢劫,是生活在贫民窟的她急中生智使我幸免于难,为了感谢她的救命之恩,我把她带了回来。义父从此有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我对她很好,而她永远不会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

她跟我们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她的适应力极强,从一个没什么教养的孤儿一下子就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精通多国语言的淑女,言辞犀利而不失柔和,思维敏锐而不露锋芒。她一直是义父的得力助手。义父一直有意撮合我们,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

只是感情很好而已。

我不要婚姻。

我的心早已苍老,满目疮痍。

后来,我遇到了俞桑筱。

她已经完全忘了十多年前在那个破旧的街道上发生的一幕幕,那些往事。第一次,俞定邦拿着那幅号称是走私来的画跟我父亲交易,我坐在后排,清清楚楚地看到俞定邦对她的呵斥和轻慢,然而,她不曾屈服。

第二次,荒谬的是,孱弱若她,竟然救了我。

事实上,如若不是那个眼神,我也完全想不起来。

有谁会记得十年前偶遇的一个普通小女孩呢?

那个小女孩面黄肌瘦,衣着朴素得近乎破旧,却有着一头丰茂如海藻般的长发,亮得耀眼。

跟十年后一模一样。

还有那个眼神——倔强的,受伤的,软弱的,还有着一丝丝的坚强。

十年后,我重遇她,在俞家那个或许曾经气派,但现在已经掩盖不住腐朽气息的客厅。当她从地上爬起来的瞬间,我看到了她眼里闪过的是跟当年一样的倔强、负伤和假装出来的若无其事。

看起来,她在俞家过得跟十年前一样不好。

我听说过一个故事,小动物们会潜意识地把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那个物体认作自己的母亲,自己最亲密的人。

而我呢,我想我根本不爱她,最起码,不够爱她。

后来的种种,只是因为,她是我的第一次。

一直以来,就算曾经坎坷,我也从来没有受到过任何委屈。在国内,我是祖父生前独宠的孙子,受到最好的教育,出入最繁华的场合。到了国外,虽然父逝母亡,但义父和父亲的老同学一直尽责地照顾我,他没有亲生儿女,视我若爱子,教我生存,教我经商,教我算计,教我不择手段,我的人生,负人多过人负我。那一次,我生平第一次看到那种赤裸裸的倔强,第一次,看到那种故作坚强的软弱。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原来即便是猎人,也会有跟猎物一同跌下陷阱的时候。

那时的我,只知道不择手段地、偏执地、想尽一切办法要得到她。

我不知道我到底是怎么了。

伯母、斐阁、秦衫、关牧,几乎所有关心我的人,都不约而同地跑来问我:“为什么?”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也许,斐阁说得对,俞桑筱是那种,即便在最繁华的人群中,内心都充满孤独的人。

恰巧,我也是。

并且,俞桑筱身上充满了一种百折不挠的混不吝劲儿,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撞南墙不回头。

恰巧,我也是。

从没见过她这样连工作都找得鸡飞狗跳,逃婚都逃得众叛亲离的女孩子。

她所认为的仅存的亲情,到头来还不是比纸都薄?

可叹她还以为自己的计划有多么周详。

可叹她还是决意要一条道儿就此走到黑。

其实我最厌恶去胁迫别人。

在美国,我龙斐陌几时干过这种自降身价且上不得台面的事儿?

可我却还是为她一再破例。

也许,我只是咽不下这口气。

我要她付出代价。

漠视我的代价。

那时的我,面临一个无比烂俗的境地:她不爱我,而我,不爱她,不能爱她。

伯父去世前,和盘托出了所有。其实他无比清楚,但已经晚了。

十多年前,从俞家追回的股份和钱转了一个弯落入伯父的口袋,他顺理成章地掌握了整个龙氏。而我冷眼看着。

十多年后,整个龙氏完全被我掌控。

先是龙氏的纷争,然后我顺利回归,在外人看来,是合情合理的。

只有伯父跟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到得头来,他完全看开了。

他只图死得安心一点。

伯母是个奇女子,我们最开始在美国的那段日子,若不是她,绝不能安然度过。归国后,她帮我良多。她把自己手中持有的股份悉数转给我。她无儿无女,但伯父在外有一私生女儿,无论伯父生前抑或死后,她坚决不允许那个女孩前来相认:“这么多年,疮疤盖着我或许可以假装它不存在,但若血淋淋地揭开,等于往我脸上扇一记响亮的耳光,令我此后人生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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