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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阳光暖洋洋洒下

扶光在睡梦中被大黄舔醒。

林子成家中只有两间房,一间主卧,一间大黄的房间。

林子成问过扶光想睡哪间房来着。

扶光当然想睡主卧,只不过还没有开口,林子成就很温柔体贴又善解人意地道,“扶光君久久未开口,可是不好意思开口?”

扶光连忙点头。

心想,这个林子成可真是大好人啊!

“没关系的。”

林子成浅浅地笑着,“既然扶光君生性如此腼腆,想必住在主卧也不会安心,那就委屈扶光君与大黄共睡一屋了。”

扶光,“……”

好人,但不多。

林子成都这样说了,扶光总不能再提要睡主卧,于是,他便跟大黄一块睡了好几天。

成玉仙君怎么就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呢?

好歹挽留一下他啊!

扶光捶胸顿足,郁闷之极,眼看无心睡眠,干脆穿衣起身出门了。

刚出门,扶光就碰上了正要去学堂的林子成。

林子成抱着书,依旧那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样,瞧见扶光便关心地问。

“今天扶光君这么早出门?”

扶光点了点头,“昨天富贵说今天要布置屋子,我早些过去瞧瞧布置成什么样。”

闻言,林子成笑了笑,笑容在阳光下显得熠熠生辉,很是暖人心扉,“沈公子与富贵真是恩爱。”

扶光觉得,就算成玉仙君真喜欢上别人,那也得喜欢像林子成这种话少、脾气好、长得俊美又知书识礼的人才行。

至于李富贵,老实说,他看不到任何优点。

话多、生的模样一般、傻里傻气、笨,还不识字,似乎挑不出来什么优点。

但成玉看起来就很是喜欢。

扶光拧着眉,百思不得其解,“是啊,别提多恩爱了,腻歪之极,我在旁边都瞧得反胃。”

林子成笑呵呵地,似乎听着很高兴,“他们感情好也并非一两天的事情了,之前我教富贵读书识字,沈公子还吃味呢。”

“成……沈玉棠他竟然会吃味?”话到嘴边,扶光才想起来成玉仙君在凡间的名字,于是又生硬地改了口。

林子成看起来并没有发现,眉眼弯弯,反问,“很奇怪吗?”

扶光点了点头,“当然奇怪,成……沈玉棠他这个人生性冷淡,眼高于顶,别说吃味了,他就从来没把其他人放眼里过。”

“反正我想不出来他吃味的模样。”

“扶光君有所不知。”

林子成慢悠悠地解释,“遇上喜欢的人,人都是会变的。”

“或许沈公子也不例外呢?”

扶光觉得有道理,但他还是不能接受。

毕竟他一想到成玉仙君如今真要留在这个小山村中与一个乡野村夫浑噩度日,蹉跎岁月,他就觉得暴殄天物!

不行,他得找机会好好点醒成玉仙君!

来到富贵家,照常蹭了早饭,扶光就搬了张小板凳嗑着瓜子跷着二郎腿,看着沈玉棠跟李富贵在忙活着布置屋子。

一天下来,他脚边的瓜子壳堆成了座小山。

屋子也布置好了。

扶光吐出瓜子壳,眯着眼一看。

嗬!

从一个刮风漏雨的小破木屋变成了个挂满丑灯笼、贴满喜字的刮风漏雨小破木屋。

李富贵恨不得把整个屋子都贴满喜字,广而告之他要成亲了!就连那只叫煤球的野兔子也难逃一劫——像球球一样的尾巴上贴了个指甲盖大小的喜字,走起来,屁股一扭一扭的,那个喜字也跟着一动一动。

那场面,别提多滑稽了。

扶光觉得坐着不够,干脆站了起来看,嗑着瓜子走到屋檐下挂的大红灯笼那,正儿八经地看了起来。

远看的时候吧,他觉得这灯笼丑啊!

如今这凑近了看,好家伙,更丑了!

正好李富贵端着几盘东西打旁边走过,扶光指了指其中一个灯笼好奇问李富贵,“这灯笼,上头贴的是什么?”

“山鸡?”

他没见过成亲往灯笼上糊山鸡的,倒是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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