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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着这位一个照面就看破自己心思的秦王,田儋心中有些感慨。
[看样子,子房所言非虚啊……]
治事、驭人,田儋都没有见到,但光见到的这份机敏果断,已是要东海之滨的齐王压力颇增,人多对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保留一份敬畏。
“八代无庸主,秦真是得天幸。”
真心诚意地道了一声,田儋扭身望东方,那里有他的民,他的国。
“孤从前听过,一人死战,十夫莫敌。十人死战,百夫难挡。千人死战,万人辟易。万人死战,可取天下。”
齐王微微一笑。
“秦王,若我齐国人人奋勇敢死,你说这天下是归秦还是归齐?”
“秦。”
秦王一个眼神划过,两名亲卫松开齐王的手臂,解开绳索,微微颔首退去。
齐王扭动手腕,似乎这不长时间的捆绑让其气血不畅很不舒服。猛然侧前一步,手臂直插秦王侧身,拔出秦王剑,后拉蓄力一股刺下!
剑光如影,剑速如电。
秦王眼不到手到,半途劈手拦下,单手抓住齐王双手,剑尖距自己身体只差半寸。
齐王大汗淋漓,使尽浑身气力,脸憋通红也无法让秦王剑再进一丝一毫。
秦王身子贴近,腹部顶在秦王剑上,衣衫为剑尖戳破一个孔洞。
他凑到齐王眼前,盯着齐王双眼,面色如常,神情淡淡。
“这个时代,没人能拦住我了。”
齐王咬紧牙关,说不出话,所有力气都用在想要手中宝剑再进一步。
可不论他如何挣扎,内力如何激荡,手腕上都仿佛被钢铁浇筑一般,连颤抖都做不到。
从他的手腕被抓住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把剑他捅不出去,但他不甘心,他甚至都已经感受到锋锐剑尖触碰到皮肤的阻力!
刺王杀驾,他完成了一半。
只要再进一步,打败秦国的几率就将大大增加,他怎能甘心?
黄豆大小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顺着眼睫毛淌落下,些许渗进了眼眸中。
田儋眼中微痛,却一眨不眨,眸子中渐渐泛起了绝望。
手腕力量微微减弱,省下来的力气用在了抬头,用在了张口,他嘴唇颤抖,惨笑着说:
“好高的武功。”
一个人,能在某一方面做到杰出已是不易,怎么可能会有人行军打仗,驭人治国,头脑武功都是做到精通。
透过嬴成蟜那张看不出表情的脸,田儋却看到了另一张脸,那对隼目看着天下,于是就得到了天下,十年灭六国。
一样的睥睨,一样的骄傲。
那座压在六国头顶上的大山从来没有消失,不过是改了名字而已。
越女静静侍立一边,脑后秀发动如灵蛇,观察着周遭动静,她的王不要她对叛贼出手。
“齐王很想刺下去。”
嬴成蟜如是说,说的田儋想破口开骂,这不是屁话嘛?
“那就来罢。”
嬴成蟜松开手,秦王剑抵在他的小腹处。
田儋整张脸都写满了不可思议,相见秦王的每一秒都不在他的预想之内。
他凝视着这座大山,冷声道:
“你以为我会下不去手?你以为你这样做我就会惺惺相惜率齐投降?”
话说到半道,他身体每一寸肌肉都绷紧了,全部力量施加在双手上,用力刺了下去。
这位齐王为了提高刺杀概率,用了一次江湖手段还不够,竟是又用了一回,多说那两句话还是为了要嬴成蟜放松警惕。
这次剑刺了上去,很轻易,他感受到了阻碍,特别硬的阻碍。
就像刚才一样,费劲千辛万苦也不能再进一步。
田儋低着头,嘿嘿笑着,秦王剑在其掌中垂落于地。
他费劲脑力体力,却原来在秦王眼中只是表演,他连秦王的防都破不了,除非嬴成蟜卸下全部防御,就像自刺的时候一样。
瘫坐在地,田儋两腿岔开,箕坐笑问:
“秦王,你可知我为何要行刺你。”
“你想死。”
嬴成蟜手按在小腹,压在衣衫上的缺口。
“你们三兄弟以义气之名传天下,以此复齐。魏国被攻,你不来救便罢了,尚可以两国道远不知情为由。既然来了,救不走一个魏国王室,全须全尾得回去,于你们名声有损……”
烟尘滚滚,张良一身衣袍为骏马奔驰的疾风吹起大半,兀自紧抓缰绳,快马加鞭。
“……齐王,你不是知道能等到秦王,你是就要死在秦军手里!你在等一个转机,只是你也不知道这转机是什么,会不会有,秦王没有进大梁,只是一个意外。”
他终于将所有事情都理顺了。
“魏国有难,诸国不救,唯有距离最远的齐国由王挂帅,千里相援,齐王为救魏国而战死沙场。这个消息传出去,齐便占了大义,天下反秦的有识之士大半皆会向齐,这就是你想要的!”
张良在队伍中念念有词,韩信在军队最后面,回首见到黑甲成一线,打出来的旗幡是一个“李”字,且形象越来越清晰,两军的距离在缩短。
“李信。”
韩信嘀咕一声,脑中闪过李信生平战绩。
秦王政五年,秦国俘虏韩王安、灭亡韩国后,王翦率领数十万大军逼近漳水、邺城。李信则出兵太原、云中,与王翦军队共同包围赵军,并一举攻破赵国。
秦王政七年,荆轲刺秦,秦王大怒,伐燕。李信率领先遣部队最先抵达易水河畔,以轻装骑兵突进大败燕太子丹,迫使燕太子丹逃入燕都蓟城坚守。
不久,王翦率领大军抵达并攻克蓟城,燕王喜和燕太子丹退保辽东,李信率军紧追不舍,带着数千士兵追击燕太子丹到衍水。
燕王喜派人斩杀燕太子丹,并斩其首级,献给秦国,此役之后李信深得秦王信任。
秦王政八年,秦兴师伐楚,李信率军二十万攻打平舆,蒙恬率军攻打寝丘,大败楚军,李信接着乘胜攻克鄢郢。
然而,楚国将领项燕率领楚军乘机积蓄力量,尾随跟踪追击李信军队,连续三天三夜不曾停息。趁其大胜大意之际,联合昌平君突然袭击,大败李信的部队,攻入两个军营,杀死七名都尉,李信大败而逃。
“喜欢追击,顾头不顾腚,冒进的蠢货!”
韩信轻蔑一笑,自言自语。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韩信不仅熟读兵书,更能将大秦的所有将军打过的仗都背下来,根据行军风格和个人品性制定相应的策略。
“上将军,我领千人来断后!秦军马快,我们跑是跑不掉的!”
一个都尉开口请战,满脸视死如归。
濒临东海,不和胡人地盘接壤的齐国马匹不良,远没有秦国的好。
秦国不仅有自己的马场,还从匈奴、东胡、月氏国买良马配种。除了胡服骑射的赵国和苦寒之地的燕国,秦国的马是最好的。
“看看秦军穿的什么甲胄,拿的什么武器,再看看你自己!你怎么挡?一个回合你这一千人就要死上一半!”
韩信说话毫不留情,身体随着骏马疾驰而起伏,再一次回头视之,距离又被拉近了不少。若不是他们起步早了一些,现在已经被追上了。
“穿这么重的甲还能跑这么快,这不只是马不如秦了,人也不如秦,这些秦军骑术在我军之上。”
马蹄声不断,都尉喝着风咧着牙,心有不甘,这些秦狗的马术什么时候这么好了,快要赶上赵国了!
秦以步兵闻名,不以骑兵。
“不管他们,按照我给的路线走,就能避开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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