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放掉的发财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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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林晨耸耸肩,不在意地道:“白日做梦。别人怎么想我才不管,我和叶家已经划清界限,他们一分钱都别想从我这里得到!”
其实叶林晨很想和叶家人在法律上彻底断绝关系,这样就能彻底摆脱他们,不用担心被他们道德绑架,榨取价值。
她曾偷偷给电台的法律援助热线打过电话咨询,得到的答案却让她无比失望。
在国内,目前还没有儿女和父母断绝关系的相关法律条文。
电台律师告诉她,自然血亲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从出生开始,直到一方死亡为止,这种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解除。
即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不会因协议而免除。
若是父母犯了严重的罪行,比如虐待、遗弃子女等,才能剥夺他们的监护权,但想要彻底断绝关系,仍然是不可能的。
律师还劝她,亲生父母就算对她再不好,也给了她生命,生养了她。
做人要懂得感恩,不能太绝情,否则会被人戳脊梁骨。
叶林晨听着律师义正言辞地劝说,心里知道,想要和原生家庭彻底划清界限,根本不可能。
她能做的,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在生活中彻底和他们划清界限,让他们再也无法干涉她的生活!
与此同时,正如叶林晨所预料的那样,叶家正为了凑够购房款而焦头烂额。
他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不大,算下来只需要两万多块钱,可问题是,他们连这笔钱的零头都拿不出来。
说起来,叶家的条件其实并不算差。
叶政华之前是车间主任,分了住房,每个季度还有劳保用品和各种资金,收入养活一大家子人是完全没问题的。
厂里好多人家,工资更低,人口更多,不也照样存下了钱?
更何况,八七年的时候,厂里还发行过原始股,每份只要五百块钱,每个职工都可以认购一份。
九三年上市后,经过折算,一份原始股就变成了三千股。
上市的开盘价更是高达每股十元!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当初花五百块钱认购了一份原始股,上市后卖掉,就能得到三万块钱。
如果是双职工家庭,夫妻俩都买了原始股,那就能有六万块钱的进账!
有了这笔钱,买房根本不成问题。
可惜当初发行原始股的时候,五百块钱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而且股票对当时的大家来说,还是个非常陌生的词语,很多人都觉得风险太大,并不愿意拿出五百块钱来购买。
孟雪云就是其中一个。
她是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投到孟子涵身上,供她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
加上她听别人说,其他单位也搞过这种股票,结果买回来就跟一张废纸一样,屁用没有。
所以,当叶政华想随大流买一份原始股的时候,孟雪云强烈反对,说什么也不同意,把这个认购资格以两百元的价格卖给了车间里的另一位同事。
也因此,九三年原始股上市的时候,孟雪云看到竟然能卖那么多钱,肠子都悔青了。
真恨不得时光能够倒流,重新回到一九八七年,她倾家荡产也要买她个十份八份!
当同事需要叶政华拿出身份证来帮助对方办理手续时,孟雪云反悔了,坚决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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