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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船厂和纳闽岛煤矿两个项目也招收大量的力工,等于“新南号”变相向文莱国注入了资金。
同时,“丰南号”隐秘的以各种身份进入文莱国投资商贸,开设布匹商号、饭店、客栈、搬运公司等等。
这些公司和商号表面上与“新南号”无关,做了切割,作为在文莱国的地下力量和情报组织。
其实这些投资也给文莱国带来了就业和资金的流入。
商贸的红火显而易见的吸引了王公大臣对商贸领域的投资,他们家中储存的大量白银对市场的注入也起到了拉动经济的效果。
当然,这些投资虽然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文莱国商贸经济,但是还改变不了文莱国的根本制度上的问题,那就是封建制对资本制的约束。
所以,张大强最终还是促成奥马尔·阿里·赛福鼎二世下定解决领主制的决心。
文莱国领主的权力非常之大,其实就是部落之王,文莱国苏丹的命令在他们那里常常会打上折扣。这些领主也是看谁给的利益大,谁的实力强就会奉谁为王。
譬如沙捞越附近的领主,在布鲁克王朝的拉拢和威逼下,叛变了文莱国成为了布鲁克王朝的领主。
奥马尔·阿里·赛福鼎二世分为了两步走,将交通较为方便的领主管辖之地,全部改为省,领主改任为省长,改为省长之后,禁绝私兵,省长只能领导治安力量。
此次改革动了很多人的根本,自然许多人反对,但是奥马尔·阿里·赛福鼎二世手中有火枪队和大炮。只要是反对的,一个个派兵镇压。
只要是镇压的领主,家族主要人员全部消灭,人身附属人员全部给予自由,然后送到各大工地当工人。这些领主的财产全部充入王室的金库,用作军费。
镇压过的领主地盘,再派任省长去管理,但是是行政任命制度,不再是地方王了。领主的田地由省政府管理并租赁,租赁收入作为省政府的行政开支。
其余的领主看到赛福鼎二世的血腥镇压,自然也都认怂了,从领主转换为省长,断绝了领主的世袭,保住了自己的财产。
转换为省长的领主,一旦不听话,文莱苏丹就会任命新的省长,原来的领主就只能做一个当地的富翁。
破除了领主制度,也同样打破了领主对领地居民的人身约束,流入文莱国王城的自由民越来越多。
“新南号”此时预先开始布局,与王室开始成立公司,收购王城周围的土地,为未来房地产事业做准备。
“新南号”同时与王室合股开设银行,也是为未来房地产贷款做准备。
这些未来的行业,也将那些忠诚于赛福鼎二世的王公大臣、以前的领主拉拢进来,都参股获得一些股份,成为利益共同体。
在文莱国大变革的时期,“丰南号”等于将手伸进了文莱国的各个领域,确保与文莱国掌权的统治阶级形成了共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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