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一滴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六十三章 真心还是假意,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叶一滴水,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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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百般解释,但是总感觉是有口说不清,孟浪能感受到朱女士心中的委屈,她并不是真想敲诈曹某,而是认为曹某应当给她五万块钱。

公诉人问完后,轮到孟浪问她。

“曹某骚扰你多长时间了?”

“大约有大半年了,不过他跟我说过,年轻的时候就喜欢我,但一直没向我表白,到现在我孩子和他孩子都长大了,他又对我产生想法了,没事就来撩我,但我一直不喜欢他,他还老是撩我,撩我的不胜其烦,刚才公诉人说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我怎么解决?我们年龄都大了,也要脸面,要是公布出去,我们的脸往哪里搁?还能在单位里上班吗?刚才公诉人还说曹某骚扰我,有什么证据吗?这能有什么证据?我只有微信聊天证据,上面他说了一些肉麻的话,算不算证据?而且如果他没骚扰过我的话,我一约他,他会出来吗?”

朱女士说的比较符合实情,曹某肯定是撩过她,而且还是撩而不得的那种,因此一接到朱女士的邀请,便屁颠屁颠地去了,不过这也说明,朱女士平时也没太拒绝曹某,对他并没有疾言厉色,如果疾言厉色的话,曹某接到邀请后肯定要考虑考虑有没有什么坑。

但这也可能说明朱女士脾气好,不愿意得罪人,所以不好对曹某疾言厉色。而如果她对曹某真有意思的话,那么在发生关系后,也不会这样对他了,总之,她跟曹某之间确实有感情纠葛。

“曹某骚扰你的事,你曾经对其他人讲过吗?”孟浪又问。

朱女士道:“我就跟老赵讲过,其他人没有说过,这种事情,不是亲密的人,我不可能讲,对我丈夫更不能讲。”

“你对曹某不胜其烦,你可曾明确跟他讲过,让他不要这样,不要再来骚扰你的话吗?”

“我间接和他讲过,但没有直接对他说过这样的话,我想我们是单位的同事,如果话说的太过了,容易弄的大家不愉快,在单位里没法相处了,因此,我只是不太想理他,他有时发短信给我,我也会回,因为我怕不回的话,他会生气,见面会很尴尬,但是我一回他,他就以为我对他有意思了,再过来骚扰我,我只好不再理他,这样重复多次,我实在是烦他了,便想着教训他一下,想办法让他花钱,让他尝到一点厉害。”

“你的初衷还是想教训他一下,并不是想敲诈勒索他是吗?”

“是的,我都跟他发生性关系了,问他一点钱,不是很正常的吗?我是一个女人,吃了这么大的亏,现在却把我给抓起来,公平吗?”

看到朱女士激动的样子,孟浪示意她要冷静,不要激动。

朱女士平复一下心情。

孟浪继续问她:“你是什么时候跟他讲,他要是不给钱,就告他抢奸的?是在要钱之前,还是要钱之后?”

“是在要钱之后,老赵先问他要的钱,意思是发生了这事,他要给点补偿,他不愿意给,我才过去说要告他抢奸的,但他并不怕我告他,我见他这样,就报警了,就是这样。”

孟浪点了点头,道:“你是先问他要的钱,而你只所以要钱,是因为你们之间有情感纠葛,之前他又骚扰过你,所以你想问他要钱,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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