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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婊子配狗天长地久
“你们只需要记住两点:第一,是我看不上杜明海,是我甩了他。第二,这是我男人,普天之下最优秀的男人!”
沈秋墨的话如同一颗重磅炸弹。
通过麦克风,透过音响,疯狂传开。
一瞬间传遍整个杜家大院。
外围的记者们,以及偷偷混进来的记者们,都在疯狂拍摄,疯狂记录。
这绝对是重大新闻。
比起早上的关于沈秋墨大婚前夕开房的新闻,有过之而无不及。
拿出去,绝对是头条,并且还能持续发热很久。
太震撼了!
杜明海的怒火已经在熊熊燃烧,看到那些远远地拍照的记者们,更如火上浇油。
“这里不准拍照!”
“把相机拿来!”
“胶卷拿出来!”
“把照片删了!”
杜家的保镖开始迅速撵走那些记者们,并做一系列事情来尽可能抹除记者们的报道资料。
原本对杜家和江家而言,都是好事一桩。
但发展到现在,两家绝对会走到风口浪尖上,背后被人指指点点。
别看他们在省城积威已久,却挡不住网络舆论的力量,也管不住别人背后说三道四。
林青就仿佛是一个陪衬,在沈秋墨上台之后,一只被她抓着手。
却始终,没有说话。
但就是这么一个如陪衬般的人物,在这一刻也受到万众瞩目。
不少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有何能耐,究竟是什么来历,莫非身份比杜家大少爷还牛逼?
“他到底是谁?”
“这小子什么来头,跟着一起来闹事,他不怕死吗?”
“沈秋墨身份特殊,江家和杜家恐怕不敢动她,但这小子什么来路?”
“我好像见过他!”
“我也见过,之前江虎在银河会所举办酒会,把江虎打得头破血流,是个狠角色。”
“不止打江虎,他还打过江岚,也就是台上那个新娘。”
“杜家的杜明信,被他打过。”
“……”
随着林青的身份逐渐曝光出来,随着他在省城所做的事逐渐被人挖掘出来。
众人都无语了。
这的确是个狠茬子。
不要命的货。
基本上,省城两大豪门的嫡系子孙,都快被他挨着揍了一遍了。
关键是他到现在还活得好好地,就更让人意外。
突然又牵着沈秋墨的手来杜明海婚礼上闹事,这可是把两大家族往死了得罪啊。
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
更何况省城最大的两家豪门,一旦联手起来,省城估计得变天。
那么,对方的依仗又是什么?
莫非就凭借一腔热血?
“他叫什么?”
“好像……叫林青!”
“没错,他叫林青,据说是来自青州!”
“青州的人也敢来省城闹事?”
“你错了,他不是青州的,他是来自一个偏远的小县城!”
“不要命,真的不要命了!”
“也许以前江家和杜家都不愿意和他一般见识,他才能安稳活着。但今天,他完了!”
议论声此起彼伏。
却盖不过音响。
沈秋墨的目光落在江岚身上:“不得不说你长得还算可以,难怪杜明海明知得不到我,便要娶你。不过你呢,也就这能耐,也就只配捡我丢掉的垃圾,仅此而已。恭喜你,你成功了!”
“你……”
堂堂江家大小姐,居然被人称为替代品,居然被人说是捡垃圾的?
江岚指着沈秋墨怒吼,瞳孔冒着火气。
伸出尖锐的指甲,朝她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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