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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睿眼睛一亮:“去哪里游山玩水?邙山?”
北宫静点头:“对啊,你不是一直都说想见家父一面嘛,明天我有空,而朝廷也允许我们父子相见了,有空的话就一起去吧。”
李睿眼睛更亮:“那可太好了!去邙山需要准备点什么?我这就去准备!”
他一直都很崇拜北宫纯,希望能见见这位两次拯救了洛阳的盖世英雄,只是北宫纯一直被软禁在邙山守陵,而北宫静也忙着跟胡人厮杀,根本就没有机会。现在好了,大善人司马越带着他几乎全部的家当跑去跟胡人死磕,吸引了胡人几乎全部的主力,北宫静终于得到了片刻的空闲。而他在新城、杓柳、宜阳三战中建下的赫赫战功也让司马越都忌惮不已,终于松了口,允许北宫静去看望北宫纯了。对于李睿来说,这就是粉丝终于有机会跟爱豆面对面的接触了呀,可不得好好准备嘛!
北宫静说:“你准备点好吃的吧,家父没别的爱好,唯独嗜好名马、宝刀、佳肴、美酒,你准备一些好酒好菜,他会很喜欢的。”
李睿想了想,貌似自己能送的也就只有好酒好菜了。他现在还是个穷光蛋呢,不像羊绣,一匹不管是爆发力还是耐力都属万里挑一的宝马说送人就送人,眼都不带眨的。
他挠头问:“那我应该准备些什么菜呢?北宫将军喜欢吃什么?”
北宫静说:“他喜欢吃牛肉、羊肉、鹿肉,骆驼肉也行。”
李睿咧了咧嘴,无力吐槽……看样子这位北宫将军是个喜欢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直爽人啊,也得亏他官至凉州督护,是个大官,收入不少,不然都不用养家兵了,光是吃就能把整个家吃垮了。
他说:“那我去准备一下。”
北宫静点头:“嗯,你去准备吧。”
李睿说:“喏!”欢天喜地的下去准备了。
北宫静目送着他一蹦三跳的离开,笑着摇了摇头,自言自语:“一碰到什么开心的事情就一蹦三跳跟个孩子似的,这毛毛躁躁的性子啊,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还有得磨啊!”
叹完气,起身活动活动,叫来侍女收拾桌面,自己处理公事去了。
明天要去邙山呢,可能要到后天才能回来,得尽快将公务处理好,不然的话在那边玩得也不放心……
他忙着处理公事,李睿则忙着给自己崇拜的大英雄准备见面礼。
名马宝刀啥的他送不起,名马就一匹,还不怎么出名;宝刀有一把,乌兹刀嘛,但他要用,也不能送……那就只好送美酒佳肴了。
宜阳大战结束后,为了医治那数以千计的伤兵,羊忱竭尽所能弄来了大批水酒,再加上从胡人手中缴获的奶酒,提炼出大量度数非常高的烈酒给伤兵伤口消毒,把大部分伤兵都给救活了,但代价是水酒只剩下少得可怜的几十斤。这种只有十来度的水酒肯定是无法满足北宫纯这等猛将的,李睿连夜指挥大家伙对这些水酒进行蒸馏。
于是,浓烟的酒香在宜阳城中飘荡,让城中每一名军士都狂咽口水,一边伸长脖子贪婪地呼吸着这酒香一边喃喃咒骂:“那个缺德的家伙又开始折磨人了!”
可不是嘛,在军营讨生活的汉子大多都喜欢喝几杯的,那家伙三天两头就酿酒,每次都弄得酒香飘满城,让他们口水狂流,然而却一滴都喝不到,这不是折磨人是什么?爱酒人士都不止一次要抓狂了好吧!
现在那家伙又来了,他们今晚都没得睡了!
在指挥大家蒸馏酒的同时,李睿还开始准备明天的菜式。
北宫大将军喜欢吃羊,那没问题,直接就挑一只肥羊宰了处理干净,把羊肉腌入味了再塞进羊皮里,丢入烧得发红的鹅卵石,再将羊皮扎牢。他已经用这种方法烤过好几回羊肉了,现在是越发的熟练了。
北宫大将军喜欢吃鹿肉……
这个没有。山上倒是有野鹿,但伸手不见五指的他也没法上山打猎。
北宫大将军喜欢吃牛肉……
牛倒是有,但这是宝贵的畜力,不能杀。
那就杀头骆驼吧。正好军营里有一头小骆驼伤了腿,没法走路了,留着也是浪费草料,干脆就杀掉。
一头骆驼那么大,北宫纯就算是大胃王也吃不了,所以李睿没有贪多,只是取了那四个骆驼掌,至于被誉为八珍之一的驼峰,他没要。忽悠谁呢,他又不是没有吃过驼峰,吹破天也只是一坨脂肪,能有多美味才叫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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