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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月鸿是杂胡小部出身,小时候随父亲到洛阳经商,在洛阳生活过十年,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在胡人看来,能拥有一个汉化的名字其实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这说明你在汉地生活过,见过世面,这是绝大多数胡人羡慕不来的。

当然,他能让刘聪记住他,靠的肯定不仅仅是他在洛阳定居过十年的经历和一个汉化的名字,主要还是他的骁勇善战。这家伙也是个弓马娴熟、敢斗虎豹的狠角色,加入匈奴汉国后在对西晋、对鲜卑的一系列战士中屡立战功,刘聪对他颇为欣赏,给他封了个建武将军,手下步骑军多达六千余人。

不过,再怎么欣赏也不可能一视同仁。杂胡就是杂胡,再优秀的杂胡他还是杂胡,注定是没有办法跟匈奴平起平坐的。所以此次刘聪将他安排在后军,这意味着洛阳城破后,他的部队是最后进城的,对于想狠狠地抢上一笔的军队来说,这个位置非常吃亏,最后一个进城意味着有油水的地方都被人占光了,再怎么抢也抢不到啥东西了。

邬月鸿对此颇为不满,而看到两千晋军骑兵突然从山林里钻了出来之后,他的不满便变成了愤怒:汉皇看不起他也就算了,连被打成狗了的晋人也看不起他,区区两千骑兵就妄想打穿他的防区攻入洛阳城去!

不给你们一点颜色瞧瞧是不行的了!

他下令:“步兵别动,骑兵随我来!”就这么带着三千骑兵,乌泱泱的撒开来,手持弓箭朝着晋军骑兵冲了过去。在他看来,步兵是最没用的东西,唯一的作用就是在骑兵战败之后可以阻挡一下敌军,给骑兵争取脱身的时间。现在晋军清一色的骑兵,大家都是以快打快,所以步兵就没必要跟上来了,跟上来也是浪费时间!

李睿与北宫纯并肩驰骋,看着胡人骑兵漫山遍野的冲过来,他忍不住摇了摇头:“真是不长记性啊,都被暴揍过多少回了,还抱着弓骑兵包打一切的思想不放!”

北宫纯笑:“这不挺好么,他们要是也训练出大批突骑,这仗反倒不好打了呢。”

李睿觉得有道理:“说的也是……”

北宫纯说:“甭废话了,带好你的队伍,我来冲垮这支胡骑,然后你直冲敌军主力所在的位置……看到那面几丈高的旗子了没有?那是敌军的帅旗,只要你能冲上去砍倒那面旗子,敌军就会群龙无首,到时候要撕开他们的包围圈就容易了!”

李睿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几百米开外一面血红大旗矗立在土坡上,迎风猎猎飘扬。他说:“包在我身上!”说完退回了乌桓骑兵中间。

北宫纯望向潮水般涌来的杂胡骑兵,猛然一举长槊,喝:“关中男儿,你们准备好用自己的血染红战场的每一个角落了没有!?”

一千秦骑发出雷霆一般的怒吼:“准备好了!”

北宫纯说:“那就随我杀!跟在我后面,不要停下来,不要瞻前顾后,随我一直冲到敌军中军大帐,砍倒他们的帅旗,斩下他们大将的首级,让那千军万马在我们面前望风逃遁,让敌军的尸体铺满战场!杀!!!”

一千秦骑的怒吼几乎盖过了战场上的蹄声和人喊马嘶之声:“杀!!!”

北宫纯一马当先,骑着那匹西域良驹,手持长槊,像一发轰然发射的炮弹一样朝着邬月鸿直冲过去,二十名黑鹰剑士紧随其后。一千秦骑齐刷刷的拔出单刃剑,剑尖径直指向前方,五十骑一队,膝盖挨着膝盖,跟在那位无敌猛将身后向三倍于己的敌军发动了一往无前的冲锋。他们训练的时间实在太短了,像乌桓突骑那样数百人一横队在飞驰中保持整齐队形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更不具备乌桓突骑那种在飞驰的马背上一矛刺中竹杆的非凡本领,但是……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队形足够密集,重要的是他们冲刺的速度快得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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