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圣之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八十六章 往事如云烟,新月初露头,极赋,明圣之君,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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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从元正身后探出头,满脸紧张。
这位药铺里的大主户,已然重伤,无再战之力。
元正安慰道:“不要担心,他不会伤害你的。”
商静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打量个不停,深呼吸了三口气,才敢从元正后面出来。
一本正经的说道:“这位叔叔让我给他带路,他喜欢吃茶包饭,结果把我带到这里来了,幸亏大侠你及时出现,不然我可能就要绝命江湖了。”
绝命江湖,这句话从小姑娘嘴里说出来,有些纯真,但也是真话。
元正从怀里掏出来了一本剑谱,递给了小姑娘,微笑道:“这是凌邪三剑的修炼法诀,大侠我可能还要去别的地方抓坏人,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可要好生修行。”
差一点连累了商静秋这个无辜的小姑娘,元正的心里不仅仅是过意不去。
回想起来,还是二哥的那个办法成熟,忽悠一个小药童,神不知鬼不觉的得手了。
商静秋迷糊道:“大侠这是要走了吗?以后是不是就看不到大侠了。”
元正安慰道:“嗯,可我给你留下了剑谱,若是想起我的时候,就好好修行剑道,日后有缘会再相见的。”
商静秋有些失落,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位大侠,还打算跟着这位大侠到处去行侠仗义呢。
庞毅在一旁冷笑道:“忽悠年幼无知的小姑娘,你可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元正不冷不热的说道:“这就是江湖,不像你,直接是为难这位小姑娘了。”
庞毅冷哼了一声,成为阶下囚,他无话可说,只能怪是自己的贪念害了自己,也害了两位追随自己至今的侄儿。
小姑娘说道:“那我真的就要走了,大侠要是有空闲时间的话,记得来青山郡来看望我,我会好生修行凌邪三剑的。”
元正微微一笑,摸了摸小姑娘的脸,小姑娘满脸羞涩,总算是展现出了一个南方姑娘应该有的矜持与细致。
小姑娘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她也不知道到底会在什么时候会再一次遇见这一位大侠,离开的时候,能多看一眼,就是一眼,也不亏本。
她还要去东边的那个巷子里给爹爹买上一份茶包饭,等回去的时候,她就会告诉爹爹,那位大主户已经走了,至于下一次什么时候来,她也不知道。
元正的手落在了庞毅的肩膀上,微微用力,便提着他乘风而行,犹如提了一只山鸡般轻松自如。
庞毅昔年在西蜀战场上,距离叱咤风云很远,却也做了不少事情,立下了不少功劳。
如今倒在了一个少年剑下,庞毅心里不服气,却也知道,这大概就是江湖高于庙堂的地方了。
回到郊外的山庄里,万里烟云照第一时间从大堂里飞扑出来,围绕着元正左右转个不停,满是兴奋。
以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扛把子离不开元正,元正也离不开扛把子。
如今分别了一段时间后,这一份类似于主仆之情又好似兄弟之情的感情,升华了不少,隐约间,还有小别胜新婚的复杂感情。
“乖,下一次出去的时候,一定会带着你。”元正摸了摸扛把子的龙角笑嘻嘻道。
扛把子摆了摆尾巴,又绕着元正转了三个圈圈,一副嬉皮笑脸的殷勤架势。
陈煜和元麟缓步走出大堂,元正将手里的庞毅随手扔在了地上。
庞毅没有奄奄一息,还保持着几分清醒。
他不认识元正,也不认识元麟,但他认识陈煜。
这位闻名天下的大军师,以往在战场上也有过数面之缘,今日相见,有些自相残杀的意味在里面。
他抖了抖袖子,忍住了肩膀撕裂般的痛楚,他站起来了,站的笔直,在大军师面前,他不能输了仪态,哪怕是以败者的身份。
陈煜对元正笑道:“这一次你可是抓了一条大鱼啊。”
元正故作谦虚应道:“不敢不敢,叔叔高看我了。”
陈煜调皮的笑了笑,然后对庞毅说道:“其实这个山庄吧,以前是一个大户人家建立的,后来那个大户人家一夜之间被灭了满门,这里的煞气太重,也就没有人居住了。”
“也没有人愿意接手这个山庄,然后阴差阳错的,我的侄儿元麟接手了,就成为了我在江南暂时歇脚的地方。”
“寒舍简陋,还希望庞参将不要在意。”
一声庞参将,叫的庞毅身子骨松散了几分,本来挺直的腰杆,又驼了三分。
苦笑道:“如今连后辈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我拿下,军师这声参将,庞某人实在是承受不起。”
“我已经是个废人了,昔年的军旅生涯,也只是过眼云烟,叫我一声庞毅就好,参将这二字,实在是担待不起。”
元正这才知晓自己抓了一条大鱼,原来抓到了庞宗的弟弟,这样的一个人,掌握的机密应该不在少数。
可这样的一个人,想要令其开尊口,也不容易,几乎没有可能。
陈煜主动上前,一只手搭在了庞毅的肩膀上,笑眯眯道:“这话可就见外了,将军当初领着三百死士,可是在蜀道里面三进三出,也没见丢了性命。”
“别的不说,光是这一份舍我其谁的大气魄,就让我这个名不副实的军师,自愧不如。”
“来来来,里面说话。”
元正和元麟有些听不懂陈煜的意思,只能无可奈何的跟在他的后面,一句话也不说。
陈煜搂着庞毅还算完好的那只肩膀朝着大堂里走去。
简洁朴素的大堂里,没有设下宴席,不过上好的大红袍还是管够的。
武王次子亲自奉茶,陈煜与庞毅同坐一桌。
在这里,庞毅没有见到那一位失踪的僧人,就算见到了,也只能确认罗网的事实。
元麟和元正没有上桌子,静静的站在陈煜的身后,如护卫一般。
陈煜笑道:“昔年一别,如今再见,也让我感慨万千,如今尚无战事,恐怕也见不到将军在战场上的绝世风采了。”
一直都在说当年的事情,谁还没有一个当年了。
陈煜的油嘴滑舌,让庞毅哭笑不得。
想当年过五关斩六将,现如今喝米汤尿一炕。
庞毅镇定道:“军师不必如此的安抚怀柔了,哪怕是给我安排几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也很难让我松口,我的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可我只要活着,我的骨头就还是硬的。”
陈煜顿时不高兴了,一本正经的言道:“将军真是不解风情啊,今日你我二人只是叙旧,庙堂上的事情,我们一律不说,来喝茶。”
庞毅举起茶杯,抿了一口,的确是上好的大红袍。
大红袍这种茶,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天天喝得起。
做了大哥的家将之后,大哥也没有亏待庞毅,好酒好肉的伺候着,庞毅也老老实实的做着家将,为年轻的少主庞洪出谋划策,为庞家这个门户而努力着。
庞毅也喜欢喝大红袍,他也有些家底儿,不过他的家底儿,也不至于每天都能喝上大红袍。
大魏的大将军,按照道理来说不缺这点银子来给自己的二弟买茶喝。
老话说的好,蛇大了窟窿也大,争权夺势这种事情,唯一能开路的,也就是银子了。
庞毅是一个硬气的人,他不喜欢给别人拖后腿,所以他当年在蜀道受了硬伤,多年后,他也是如此,也不会问自己的大哥要多出自己俸禄的赏赐和恩宠。
老老实实的一个本分人,若是有机会重新掌握兵权,庞毅也不会放弃。
他决定赌一把,这一把,他输了,输的无话可说。
陈煜陪着庞毅天南地北的扯出来了很多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庞毅听得津津有味,没有说反话。
因为陈煜说的,都是他和庞毅这一代人的青春流年。
庞毅道:“刚开始跟着大哥参军,说白了,也是为了混个肚儿圆,我们老家的那个村落里,不到八十户人家,走的走,散的散,饿死的饿死。”
“当时我还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也是饿的只剩下皮包骨头了。”
“可我当时没那个胆子去参军,害怕一上战场就死在了敌人刀下,还是大哥硬拉着我去参加。”
“谁曾想啊,一来二去的厮杀,还跟着大哥渐渐的吃上了大鱼大肉,皮包骨头也鼓荡了起来。”
谁没有一个当年了,大多数人的青春年少,好像都是苦不堪言的,有喜欢的姑娘,可不敢去跟人家说清楚,有想要去做的事情,可盘缠不够。
有想说出来的话,即便说出来了,也没有回响。
有些人的故事其实很精彩,可没有人要听。
陈煜说道:“比起将军你,我当年倒也能稍微强一点,也只是个落榜的穷酸秀才,在皇城里花光了盘缠,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
“当年正在打仗,财政吃紧,朝廷也没有多余的银子来给我们这些苦命的寒门学子发放归家的盘缠。”
“原本打算在皇城里找个私塾去当教书先生。”
“可是皇城那里是什么地方,到处都是有钱人,到处都是读书人。”
“衣冠士子看寒门士子,如同看狗,我也是受够了白眼,却还得受着,因为我穷,我就没有操行。”
“在我快要饿死在皇城街头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位壮硕的小将军,那个人看我可怜,就给了我一块葱花饼。”
“当时我眼睛没有发直,可嘴里流出来了哈喇子,那可把我馋死了。”
“连一块发霉的硬邦邦的馒头都吃不起,有葱花饼,上面还有油水,我接过那葱花饼,只用了三口,也不在意读书人的操行,就吃完了,还不够,把我吃的是越来越饿了。”
“那位壮硕的小将军看我这样,反而笑了。”
“对我说啊,以后跟着老子混,跟着老子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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