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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的说道:“打坡没狗,不如讨口,到时候就指望公子的剑了。”

打坡没狗,不如讨口。

意思就是说,打猎的话,若是没有猎犬,不如端个破碗出去要饭。

元正安怀道:“我们两个人,又是弓箭,又是长剑,就不信还打不到一些猎物了。”

老汉乐呵呵的,在这里一个人居住的时间长了,稍微有点小热闹,就会变得乐呵呵的。

一老一少顺着渭河一路向上,半路上,不用元正自己动手,那匹黑马便去了渭河里面,自己抓了几条鱼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老汉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见过甲等战马,公子这匹黑马,依我看来,比甲等战马还要威武神俊,起码能自给自足,也能给主人少添点麻烦。”

这年头,能有甲等战马为坐骑的人,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人物。

心想这位公子哥的家族,能在苍云城那般鱼龙混杂之地开一家客栈,有甲等战马为坐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元正没有骑马,有老伯在,他也不方便。

二者,还指望这匹黑色的马儿,归来的时候背负猎物呢。

一个时辰后,元正和这位老汉上山了。

山里的路很滑,刚下过雪,不管是什么牲口,都会地面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老汉在打猎这件事上也是老手了,一个人住,没事儿打猎,也别有一番滋味,起码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当官有啥好的,搁着战乱年代,当官的还不见得顿顿都有大鱼大肉呢。

秦人喜欢吃面,老汉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顿顿吃肉,可他是秦人,一天不吃一碗裤带面,心里就憋得慌。

这个生活习惯,大概每一个秦人都有。

渭河是大秦帝国的母亲河之一,重要关口,都有重兵把守,几乎没有妖兽敢来渭河附近栖息。

老汉居住的地方,真的计较起来,还是一个风水宝地,可也只适合老人居住了。

若是年轻人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住着,别的不说,就算想要去青楼里热乎一下,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想喝口酒,怕也只能喝自家酝酿出来的包谷酒了。

走着走着,元正在一片小山坡上,看到了野猪抛出来的大坑,一行清晰的野猪脚印,往东面的山头而去。

元正刚准备提议去猎杀这头野猪,老汉却说道:“这是一只落单的野猪,不能动。”

以前打猎的时候,元正也没怎么遇到过野猪,几乎都是以猎鹿为主,偶尔捎带些羚羊,山牛。

虚心请教道:“落单的野猪,不是正好下手吗?”

老汉耐心道:“这一怕孤猪,二怕群狼,三怕猛虎,遇上这三种猎物,尽量要避开。”

“尤其是孤猪,落单的遇见猎人,会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计代价的和猎人拼杀,两败俱伤的可能很大,甚至早年间,有人猎杀落单的野猪,还没干过,反倒是被野猪猎杀了。”

“这还有一层原因,落单的野猪,通常都是给自家崽子外出找吃的,故此比平日里更有灵性,杀这样的孤猪,容易惹怒山神。”

“更不能当着野猪的面,杀了人家的崽子。”

“我以前一位老兄弟,就是杀了一头野猪崽子,说来也怪,从那以后,每一次他上山,都会遇到一个头角峥嵘的野猪找他报仇。”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不知道是第八次,还是第九次,那位老兄弟就被那个头角峥嵘的野猪给伏击了,索性只是断了一条腿,没有伤及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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