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山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45章 重生 上,黑骑,夕山洵,御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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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的命运,对于任何一个没有天赋的三阶生命而言都是绝望的,这意味着如果它们以往的仇敌拥有着进化到四阶的天赋,当它们进化到四阶后一定会来杀死自己。

在文明时代,人类尚学会了推动科技,逆天而行;在黎明时代,当变异生物在学习和进化中得到了智慧后,也会效仿人类逆天改命。而这个逆天改命的契机,就是——“主人”。

这是荒野上所有三阶生命之间共通的称呼。它们将尚未成长为四阶生命,却早早展现出至高的血脉天赋,拥有“呼唤”能力的变异生物称为主人。“主人”有别于进化到三阶才发现自己有天赋进化到四阶的变异生物,它们从一开始就得到了潜藏在血脉中的“荒野神明的启示”,知道自己必定成为荒野上顶尖等级的四阶生命,具备称霸荒野称王的潜质。

在危机四伏的荒野,拥有一个未来必定成为四阶生命的主人,对三阶生命的价值是无可估量的。在主人未成长起来时,它们给予其庇护,在主人成长起来后,主人就会保护曾经的护卫。

夏洛特和高兰身为人类,并不知道荒野上智慧变异生物的规则,但他们的猜测也没有错。

虽然被呼唤的三阶生命会力保呼唤自己的主人平安,但在确定主人陨落后,一定会选择吃掉主人的尸体。假设一只三阶生命能吃掉一只四阶生命,那么它进化的概率会提升30%;如果吃掉一只目前只是二阶生命的主人,最多只能获得1%的进化概率。既然已经没有被庇护的机会,吃了也比没有的好。

此时此刻,对于巨人克瑞斯而言就是这样一个行至悬崖边缘的难题。如果它再慢一步,就只能选择吞下主人的尸体了。不过现在主人还有的救。

巨人克瑞斯把右手抬到了左掌心的上方,然后控制食指指腹部位的肌肉自主裂开,从裂口内滴出一滴滚圆的血珠。血珠携带着一定的重力垂直坠落在吴奇的身上,砰的溅射开来。

以巨人克瑞斯的体型,它的一滴血只是一滴血,可对于人类的体型,那就是浇灌下来的一桶血。而巨人克瑞斯生怕主人活不过来,又多放了两滴血,使得吴奇立马浸泡在从巨人掌心凹陷的肉痕里漫出来血池当中。

全身烧焦的吴奇沐浴在生命力极度旺盛的巨人之血中,巨人之血中的每一个细胞都具备极强的侵略性和修复性,它们强硬地渗透进吴奇化为焦炭的死皮,以蛮不讲理的姿态撕裂已经失去活性的皮肤、肌肉、血管、骨骼、内脏,神经。在吞噬了这些组织的基因后,自动在原地开始退化、分化,在较短的时间内重新构建了原先吞噬掉的组织,完成组织的毁灭与重生。

短短的十秒内,吴奇身体表面的焦炭皮肤已经自动脱离了身体,变成了单纯的炭壳,而底下的肌肤已经生长完成了八成,精致的五官、纯黑的毛发,甚至脚上粉嫩的指甲,都在以惊人的速度恢复原状。

这是巨人克瑞斯身为三阶生命拥有的三阶异能——“超速再生”。虽然在三阶生命的层次,血液里具备超速再生能力的细胞只能够作用于自己,但是赐予生命层次更低的生物的话,就可以将其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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