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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兮趁无人的时候,摆了武林风中很常见的那种警戒式,捣了几拳!
咻!咻!咻!
拳头刺破气浪,带出的拳风,犹如蝮蛇嘶鸣。
试着做了几个一字横劈,身体柔若无骨,似乎大筋都被扯开。
嘿嘿!说起来要感谢这位对手,自己竟然因祸得福,难道自己是电影《功夫》里的那种千年一遇的练武奇才?
想了种种可能,黄兮也未有准确些的定论,反正不是坏事,男孩子,谁都希望自己是那种天下无敌的大侠,疯子打车来接自己的路上,也还沉浸在无穷幻想中,疯子说的话根本没听到。
“干嘛呢!你都不理我啦,看看这些日子,我瘦的不成样子,都不敢照镜子。”
黄兮腰肋处一阵疼痛,回过神,看着嘟着嘴装作乖巧样子的娘炮,笑道:
“瘦了好,这样子才有帅哥喜欢你。”
“雕哥安排好了,把夜色的厨房包给我们,夜色在南京可是数一数二的酒吧,生意火的不行,想不发财都难,当然了,老板还要考核一下,也就走个过场,我对你绝对放心。”
“嗯?怎么没听他说过?”
“还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咱们上午先逛逛,下午去夜色。”
疯子带着黄兮转了中山陵,明孝陵,顺带着看了看王大汉奸的坟墓遗址,黄兮实在无趣,说道:
“赶紧走,再看下去,没心情吃东西,狗屁的景点,不就是些坟圈子嘛。”
疯子并不搭理,兀自赞叹:
“唉!人比人气死人,啥时我的坟墓也能有这级别,供万人瞻仰,那就足了。”
“简单,到时候我把你的骨灰偷偷埋这儿,还不知足,干脆,把你的肉身做成木乃伊,只要你不怕别人恶心死。”
“错,我的子孙收不到门票钱,一切都白费。”
“靠,这事更简单,你下辈子干脆托生个猴子,谁去看你也得花五块钱。”
简单吃了一顿午饭,黄兮也第一次品尝到久负盛名的鸭血粉丝汤,并未有传说中那样好吃,商厦随意逛了逛,黄兮手里,提着疯子买单的一套运动装,找了换衣间,陪伴自己多年的校服,直接扔到垃圾箱,没半点不舍。
一身三六一运动装,让这个小地方出身的少年,看起来成熟许多,黄兮并不排斥在能力达到的情况下,穿得好一点,这是对人的尊重,而且,说实话,穿在身上,精气神都有了变化,这是融入大城市的一种表现。
夜色,虽然挂着酒吧名头,实际上,已经高出一个档次,称作会所也是应当。
它占据了一栋六十五层楼宇的一二三层,装修用奢靡来形容,绝对不会辱没这个词语,美轮美奂,彷如仙境,还未到营业时间,显得有点空旷。
雕哥带二人先去了一趟经理办公室,低声嘱咐道:
“这人是老板的大管家,做菜的时候用点心。”
雕哥敲了三下门,一个威严的声音透门而出“进来。”
黄兮看到,疯子也努力挺直腰杆,让人看起来觉得他是男人。
硕大的办公室,硕大的班台,一位西装笔挺的中年人,打了啫喱水的发丝,一丝不苟的向后拢起,面色红润,不怒自威。
“冯总,这二位就是我介绍的厨师,让他们试试?”
雕哥掏出香烟,递给冯总,接着掏出打火机,亲自点燃,自己并未有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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