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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班德尔城到先锋城八百里路。念宇算了一下,追风在自己斗气加持下的脚程从早上跑到傍晚就到了,那时候应该能赶上晚饭时间。念宇咽了下口水也不管隐藏修为这种事了。不是所有的马都能调用主人的斗气,这不但需要天赋,还需要多年的配合。因为对速度的自信,念宇出了城门后就骑上追风,调用了斗气的追风果真马如其名。那速度不知惊呆了多少商队。

沿途的青山绿水也让见惯了荒漠的念宇大饱眼福。跑出城门四十里路时又遇见了雪龙隧道中那个豪华车队。出于对那位友善骑士的敬意,念宇在经过时对骑士招手示意。银甲骑士对他竖起了大拇指。看到这个年轻人充满阳光和不设防的笑脸,再加上高阶战士的实力。这个圣殿骑士长真的是心里痒痒,他很想追上去强行把这个年轻小伙子收入圣殿。他不能离开小姐太远,正准备高声唤念宇,可年亲人早已跑没影了。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跑那么快急着去投胎啊!”后面马车中传来小姐怒气冲冲的声音。也不怪她生气,早上刚睡醒的她拉开帘子准备呼吸新鲜空气,结果念宇骑着追风跑过让她吸了一鼻子灰。眼尖的她认出了那就是雪龙隧道里的讨厌人,所以就气上加气了。

骑士长无奈的摇摇头,下面的那些小骑士。总有一个苦命的要和这个小祖宗签订守护契约。圣殿是独立于任何国家的宗教机构,宗教的信仰是光明与自由。做为宗教圣殿无畏骑士团成员又必须具备无畏、守护、正直、谦逊、奉献等美德。宗教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各个国家或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家族。他们付出足够的代价,可以让圣殿派一位年轻的守护骑士与家族中有天赋的子嗣签订守护契约,守护其直到成年,因为政治斗争总会让一些准备绽放的花朵半途夭折。这并不是说圣殿骑士非常强,而是圣殿骑士们都会一门“感知恶意”的秘法,秘法的作用就和名字一样。所以圣殿骑士是所有刺客、杀手的克星。而马车中的这位小姐,还没到触碰魔法的年纪就已经显露出了令人咋舌的天赋。这种天赋让圣殿骑士长不得不重视,当她十岁进入魔法门坎后这种天赋就无法掩盖了。那时会有很多人不愿意让她成长起来。守护契约已经融入小姐的灵魂,现在只需要找到合适的人,由小姐亲口问一句“你愿意做我的守护骑士吗?”一但同意则守护灵魂契约成立,直至主人成年时契约自动解除,守护骑士在此期间身体和灵魂都无法违背主人的意志。听起来似乎像是奴隶,但事实上圣殿骑士在任何家族和王室都受到贵宾级待遇。如果有人敢让圣殿骑士做违背本心的事必然会受到圣殿的制裁。

念宇仍然在一路狂奔,路上遇见的车队都有护卫保护。一般走在最前列的护卫会外放斗气吓退野兽,也让不轨之人掂量一下自身的实力。不管是战争不断的西域还是相对和平的东域,总有那么一些喜欢不劳而获的人。商道上也有不少结伴而行的旅人。念宇经过一个商队时被大声呼喊着叫住,原来商队的主人一眼相中了自己的追风,愿意出一千五百金币购买。念宇笑笑:“对不起,追风是我的伙伴,不卖。”那个矮胖的中年人笑着说:“了解了解,在下唐突了,我伯某经营的马匹生意也算是小有名堂。在下也是爱马之人,小兄弟您把马匹当作伙伴赢得了我的尊重,这一枚印章您收下就当做个朋友。他日若需要售马或买马都可以找伯氏商行。”念宇也学着对方拱手道:“多谢伯叔,在下东方念宇。他日一定去府上拜访,不过这匹马我永远都不会卖的,还有事在身,后会有期。”

念宇走后,中年男人目送了很久,嘴里还一直呢喃着:“好马啊,真是好马啊!”旁边的小伙子说话了:“爹,那匹马是在斗气加持下才跑这么快的吧,体型是壮硕,但是它浑身都是伤疤,卖不了一千五百金币吧。”

“非也非也,勇儿你还是太嫩了。普通的马容易受惊,你信不信刚才那匹马比你的胆子都大。那眼神犀利、无所畏惧,加上它身上都是刀伤、箭伤。我断定它曾是战马。这匹马正值壮年。操作的好,各国那些将军、达官显贵绝对舍得花上万金币买它。刚才我只是试探。若他有意我最高愿意出七千金。不过爹虽然贩马,但也是爱马,好马配良主,那小伙子把它当伙伴,我就不夺人所爱了。”

伴随着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各种美食插图,念宇终于在傍晚时分到了先锋城。从大陆通史上了解到先锋城的管理非常松散,它已经安稳了几百年了,十年前被玫瑰商行买下后更加富饶但并不自立为国。是的,大陆最富有的商行:玫瑰商行的总部就在这里。这里的城主府都是玫瑰商行培养的人。玫瑰商行和东班德尔城一样每年向各国进贡,所以无论哪个国家都不敢直接吃下它,再加上玫瑰商行只通过正常手段进行贸易,对商业竞争对手也会留余地。武力虽强但也只用于防卫,它也就这样安稳得生存下来,毕竟谁都不愿意和一个对你没有威胁还给你送钱的人过不去。

念宇进了城门就看到一条宽阔的大街,扑面而来的一股烤肉的香味。念宇的嘴角上扬。来了来了,就这香味已经对得起自己一天的奔波。正准备停下买烤肉,又闻到前方一阵甜甜的香气。再向前走,又是一阵从未闻过的食物香味。念宇干脆不急着吃了,他闭上眼睛任追风自己向前走,他决定先把这一路的香味闻过去再回头吃。闻着香味,听着百姓们的欢声笑语,念宇觉得如痴如醉。他甚至忘了魔法,忘了斗气,忘了西域,想在这个城市生活下来。

不知走了多久,闹市的声音渐渐低了。周围安静下来,当念宇回过神发现自己来到了城主府附近,不远处还有正在操练的城卫军。念宇拍了拍追风的头,知道它想念以前军营的环境,感受到这里熟悉的气息就跑了过来。正准备离开,旁边一个房间出来个一身军装的老头。

老头疑惑地问“你是来找差事的?”

念宇琢磨了一下感觉自己这次估计得吃掉不少线,有个差事做也不错,总不能坐吃山空吧:“老人家,我会点拳脚功夫,有什么比较自由的差事做么?”

“这儿是城主府,我负责招兵,除了巡逻兵白天能在城里到处跑,其它兵种哪有自由的?”

“那我就试试看巡逻兵吧。”

老头愣了一下:“小伙子第一次来先锋城吧。我也没必要骗你,在先锋城巡逻兵就是负责驱赶那些小偷小摸的,只要一天没商户举报失窃事件,巡逻兵就能领到一金币,听起来比其它兵俸禄都高,又自由。可已经几个月没人愿意做了,上一次做的人没干到五天就不干了。这种事防不胜防的。”

“我想试试看。”念宇觉得以自己的感知和身手抓抓普通小偷又不会暴露实力,城里到处跑还能吃好吃的,岂不美哉。

“呵呵,不听劝的小子。给你,这个印章你拿着就是巡逻兵了,就不懒得给你登记了,等你领到第一次俸禄再说吧。如果不干了记得还给我,做个印章还要一个银币呢。”

于是,念宇有了在东域的第一份差事。虽然听起来很不靠谱,但他还是美滋滋得把印章别在胸口,然后牵起马走向热闹的大街。去吃,不对不对,去巡逻,顺便吃好吃的。

到底先吃哪一家呢?都很香啊,正在琢磨的念宇忽然敏锐得发现了街上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元素。就在街边的巷子里,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小身影蹲在那里,埋头叨咕着什么。念宇让追风靠墙边趴下待命,自己偷偷溜到了那个孩子背后。

这孩子身上衣服破破烂烂,一头黑发也乱七八糟的像鸟窝。念宇伸头好奇得偷看小孩在写什么。只见那孩子用一支笔在皱巴巴的纸上歪歪扭扭得写着“借王伯烧饼铺一块烧饼。”

在这行字之上还有很多行:

借街口包子铺两个肉包。

借王婆一个瓜。

借李氏一条棉絮。

借刘老头一大块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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