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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一个位置很低的说书人”

新近出版的《收获》2012秋冬卷,以大半篇幅推出上海作家金宇澄的长篇小说《繁花》,并配发评论家程德培和小说家西飏的点评文章。三十万言,一百多个人物,通篇“话本体”,于不动声色中将30余年来上海惊心动魄的蜕变忠实呈现。本版刊载本报记者朱小如与其对话。——编者

朱小如:读《繁花》,感觉像是被你带领,重走一遍淮海路南京路,苏州河沿岸。小说最突出的地方,在于你具备了将琳琅满目的“生活场景”像“商品橱窗”式极力展示出来的写作功力。重要的是,这类“城市写作”典型特征,在当下的作家们和作品中能做好的,还真不多,当代文学的“城市写作”一直处于弱势中。

金宇澄:你这样说,好像我在搞陈列馆,做城市导游,我无此心,如果说城市“琳琅满目”,等同于乡土作家笔下的乡里乡亲,山水鸡狗,春种秋收的背景,我很同意,两者的技术效果是一样的。《繁花》的主要兴趣,是口语、对话,以及除人物故事之外,整体与其他小说不一样的状态。《繁花》来回穿插,不求深刻,人多景杂。所谓城市写作,写一个人,处于某地,一条弄堂,一个大院,或是散开几个人,几个点,这都是套路了,《繁花》主要的兴趣,是取自被一般意义忽视的边角材料——生活世相的琐碎记录,整体上的“无意义”内容,是否存在有意义,兴趣在这一块,看城市的一种存在,不美化,也不补救人物的形象,提升“有意义”的内涵,保持我认为的“真实感”,这是《繁花》的一道主菜。比如打麻将,一次次的宴席,并无什么深意,不谈什么要紧事,有关情节逻辑事,这是很少表达的一种真实——城市人都有类此感受,出去吃一个饭,打牌,饭桌,麻将桌上,讲了许多听了许多,但基本不记得了,这一晚就这样过去了,然后就回家,这种体验,是城市题材的一部分,人生如此,充满无意义的过程与特质,不重要的重要所在,海阔天空,胡说八卦,或者吵闹调笑中,时间逐渐消耗,流过,在话语,小故事,段子里,逐渐流过,消失,这一层不大被人留意的发现,表现了时代的本相,一个很小的切入口,因为这类场景、时间、状态,生活中比比皆是。

《繁花》不说教,也没什么主张,位置放得很低,常常等于记录,北方话讲,基本是逗哏,捧哏的,牢骚。像这个多元时代的方式,宽容,有序,也很无序。这个状态,确实不只代表上海,代表了城市的某种灵魂,在这类空间里,有大量的说法,**,混沌无聊,也有趣。

历史上的城市(上海)小说,各种主义,各阶段的城市阶级小说,个人观念过于显露,因此讲得最多,铺陈最开之处,往往遮蔽越多,接不到地气的模糊,在单行本《繁花》的开篇题记结尾,我新加一句话:“古罗马诗人所言,不亵则不能使人欢笑。”《繁花》可以卸掉包袱,做轻松的过滤,做一份清汤,至少表面上可以这样讲,我不施加迷雾,文艺糖精片,讲口水故事,口水人——城市另一个夹层,这些被疏忽的群落。

说来说去,这小说的立意简单,尽量免俗,尽量免雅,回归某种中式叙事范围里,整体上想换一种口味。

朱小如:你在杂志社当编辑,是否经常领着外地来的作家走街串巷地逛上海,久而久之体会深了,给了《繁花》文本创造上的某些灵感。

金宇澄:要我正经地讲,《繁花》的起因,是向这座伟大的城市致敬,对于“城市无文化”的论调,我一向不以为然,如果可以城乡来分类,西方小说的大部分,就是反复书写城市,城市一直有炫目的生命力,有种观点认为,只有触碰到乡野蛮荒,才是写作的精神本真,人生的正道,接着地气。这像背包客的观点。现实是,国民正在逃避这种虚幻蛮荒,及文学想象中的寂寥美景,也许是城乡巨大差异形成的世俗之念;相反,文人归隐的念头,这山望到那山高,去到远方的愿景,辽阔莽原,如醉之忽醒,涨水之思决,这种想象里的好文学,好抒情,好继承,思之思之,是虚幻。

在我眼里,城市永远是迷人的,因为有8年上山下乡的经历,城市曾消失在我的远方,在我如今的梦里,它仍然闪闪发光,熟识而陌生,永远如一个复杂的好情人,而不是简单懵懂的村姑。

所谓城市已冷酷无根,愈加浅薄,只剩钢筋水泥,人人无根无源,浅层苔藓,遗失母亲的孩子——在我这老牌城市人看来,遥远的边疆,才会这样,在我印象中一直如此,就如高尔基说的,我的感受,是皮肉熬出来的,难以改变。我知道,很多很多的人们,从不拒绝城市,城市有好故事。城市是很多人的故乡,人生之源,它有最好的风景,一直不灭的内涵,只当你匆匆路过,进入一座陌生城市,才是无根系的,比如我去重庆,去深圳,显然就是无根之草,想一想城市的根脉,包含个人,家族的感情与历史,上一代,亲戚朋友的气味,几乎蜘网一样,布满某个街区,某块空气与灰尘之中,也包括了祖辈自别地迁来的痛史,血肉之躯,你在哪里生活,即能获得生动复杂的故事,城市是开遍野花的土地与山川,街道与水泥地是最好的文学温床,我说这些,并不贬低乡土题材,但我知道,乡土并不高出城市一等,乡土情感的发现,表达,与城市情感的途径,是一样的,中国有户籍,讲究籍贯,却没有土地永久权,我认为是这个规则,把人的观念搞混了,你所提到的问题,我对上海,与大部分上海人一样熟悉,是不需要逛了才熟悉的那种熟悉,就如北京人,开口谈四合院,应该有这样理直气壮的态度。这部小说所写的上世纪70年代,其时我并不在上海,身在几千里以外的东北,但我拒绝在小说中写东北这一块,看能不能成立,答案是可以的,凭借感情,我可以战胜这些缺憾,是否也说明,只要有经历,有感想,有乡土观,主要是,你是否有兴趣与信心,先不把门关死。我曾长住东北黑河地区,前后长住上海,表现出我的细节与经验,就可以了,对于城市,时代的评价,有反向的思维,对于城市写作,我反感的只是肤浅描摹与媚俗,或全盘否定,坐视而不见,这就等于,我同样反感对东北黑河那块乡土的媚俗书写,因为这都是我长期生活、体验过的地方,唯一的办法,是一声不响,写出你的细节观察与结论,张屛瑾认为《繁花》并没有突出上海,而是突出了城市,我非常同意,城市在我的笔下,能否生动一次,这是我唯一的写作愿望。

朱小如:二十年没写小说,这次复出的感觉如何?是收官之作,还是卷土重来?

金宇澄:《繁花》是无准备中完成的,可说是一个无意识的状态下,写了这个长篇。起因是我想在网上,写一些无名无姓者的市井事迹,起了网名,上去开贴。我经历了80年代的手写稿时代,小说写在格子稿纸上,编辑阅读手写稿,得到读者反馈,过程更缓慢,等得更久,现匿名写到网上,就有了意见,带来奇怪的促进作用,与闭门面壁的感觉完全不同,一开始跟贴内容就是这样——“老爷叔,写得好。赞。有意思。后来呢?爷叔,结果后来呢?不要吊我胃口好吧。”写作进入现场感,以前一切经验过程消失了,与读者的关系,简单热情逼近。我每日一贴,忽然就明白,你习惯了这个节奏,投身其中,你会得到推动的力量,调动出你的活力,帖子逐渐增加字数,后发现不行了,是长篇的规模,再回身仔细做人物表,做结构,我当时一直考虑的问题,并不是小说,是如何串联,写得更可读,不让这些读者失望,《繁花》获得最深的体会,即这种互动,随时的反馈,写作心理完全不同,促使我详细筹划的,总是在想,下一节,该怎么写才好看,才有趣,才不落俗套,晚上想定内容,一早写出来,看一遍,就贴上去,中午上网,就见到读者的议论了,这状态特别愉快。我负责一本文学月刊的部分工作,如不是出于这样的偶然,没有这样的激励来挤压出时间,5个月写出《繁花》33万字的初稿,是不可能的,更不可能作为长篇面世。发表后,圈内部分意见是,过去的部分好,现在的部分,一场接一场的饭局,比较轻,甚至重复。我不置可否,我心里明白,后者这些内容在网上,是最受欢迎的段落,每当写到这些吵吵闹闹的男男女女,跟贴马上热络起来,一章停止,下回分解,网上立刻抱怨,爷叔,这是成心吊胃口嘛。所谓古人言,文不能通,俗可通,因此整个小说,考虑方面很多,必须重视内容与读者,不是我说说而已,我没有“读者必然会读”的自信。记得一次退了作者稿子,作者说:“我的稿子,全部到了发表的水平。”这话的意思,是说我阅读上的问题,仿佛文学高人一等,需要更高的慧眼来看,可惜,文学在我眼里,不是庙堂,取悦读者,也不是低下的品质,我喜欢取悦我的读者,很简单,你写的东西,是给读者看的,旧时代,每一个说书人,都极为注意听众的反应,先生在台上说书,发现下面有人打呵欠,心不在焉,当夜回去就要改,我老父亲说,这叫“改书”,我想做一个位置很低的说书人,“宁繁毋略,宁下毋高”。每个说书人,每一位小说作者,心中应该有自己的读者群,你得为他们服务,心存敬畏。

朱小如:程德培说,《繁花》的文本构成难得一见,他评论的题目“我讲你讲他讲”,用这样明白的句式解读,我有同感。这部小说的许多故事情节,不是惯常的直接描写,通过小说某个人物讲述出来。以致西飏认为:“从技术上讲,基本上是退到了话本小说的阶段。”

金宇澄:我感兴趣的是,当下小说形式语言,与旧文本间夹层,会是什么。以前西方专家评论中文作者,“摆脱了说书人的叙事方式”,是一句好话,同时也提出中西都存在的问题———现代书面语的波长,缺少“调性”,如能够到传统文字里寻找力量,瞬息之间,具有“闪耀的韵致”。文学看重语言,上世纪80年代,大家都在意小说语言的实验,现今不大在乎了,包括评论界,对于文学语言的研究,也很少见,这就等于大家出门,如今越来越随兴,不需要什么打扮,就可以抛头露面,没人议论,随随便便出来,不管身上穿什么,大街上因此出现很多穿睡衣的人。我每天看稿子,发现很多的文字,如遮盖了作者署名,几乎是一样的西文翻译味道。小说文字,越来越趋同化,是不争的事实了,近几年的杂志或者评论者,也已经退守到了只强调“故事完整性”的地步,“文学对语言造成影响”的功能,完全被削弱了,虽然我们都知道,文学开拓了语言,普鲁斯特说的,文学在语言中的开拓,既非一种语言,也非重新发现的语言,而是语言的生存它者,大民族语言的小民族化,是逃脱了主导体系的巫婆路线(大意)。每位作家,应该“创造”自己的语言,迫使它脱离一般的轨道,西方论者提出“生成过程中的句法”,让句法超越极限,语词的音乐感。我做得怎样,真还不知道,但我感到了《繁花》的弹性,魅力,故事生发之外的,语言的自由与诱惑。

我一直想用吴方言“蓝青官话”,写一部小说,效果如何。在这部小说里,我首次使用母语(沪语)思维写作,同样经历了大幅度的改良,很多沪语句子,不易书面表达,只能舍弃,反复拿捏,用心良苦。因此语言上,实际过渡到了所谓“蓝青官话”程度,整个过程里,我用沪语读一句,用普通话再读一次,虽然至今,还有耐琢磨的地方,但是杜尚说得好,拒绝与接受是一样的。读者有兴趣的话,基本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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