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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曾经坎坷。

没有谁比我更懂得堕入生活底层的滋味。

十四岁以前,我是孤儿。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不知道母亲是谁,从我有记忆的那刻开始,一直在郊区的孤儿院里长大,直到后来,我终于忍受不了院长的歧视虐待和年长的孩子们的欺凌侮辱,我选择了逃离。

我一直流浪在唐人街上。原本跟我同时逃出来的,还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后来他们都被抓回去了,只有我,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过着非人的逃亡生活。

这样的环境里,我不可能不狡猾,不察言观色,不欺善怕恶。

一开始,我免不了继续被唐人街上的其他地痞流氓欺负。直到后来,我学会了扮猪吃老虎,学会了狐假虎威。

为了生存,我傍上了唐人街上的一个流氓小头头焦哥,我跟在他们身后,他们偷东西抢东西我帮他们望风,声东击西,或者低声恫吓受害者,时间不长,这些事我已经做得纯熟,很受焦哥和他手下的赏识。

他们吃肉,我喝汤,已经足够维持我的基本生活。

一开始,我很满足。可是时间不长,我心底的焦虑就如同杂草般一天天蔓延开来,那个焦哥已经有了一个大陆带来的大老婆和一个在美国认识勾搭上的菲律宾小老婆,但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来摸摸我,招惹我,说些让我心惊肉跳的暧昧话。

他在垂涎我。而我早就听说在唐人街上被他糟蹋过的女孩子不计其数。

我才十二岁,可我知道自己长得很美,而且,我发育得远比同龄的女孩子要成熟。

我心急如焚,我想找机会摆脱他,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害怕,不敢得罪他。

但机会还是眷顾我了。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龙斐陌。那天,大雪纷飞,街上行人稀少,他独自一个人徒步走来,穿着名贵的黑色狐裘大衣,面如冠玉,神情举止看上去就是那种受到极佳教养的世家子弟。他后来跟我说,家里司机不在,他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为他的弟弟抓药,药方在他的身上,无论如何不可以丢。所以,他明明知道这条街的治安是有名的乱,也不惜冒险一试。

他是焦哥他们心中理想的肥羊。

也是我的。我决心赌一次。

上天眷顾我。我赢了。

他竟然带走了我。我过上了从来不敢梦想的生活。他的义父,是纽约赫赫有名的华人大亨,是他生父的生前至交,视他如珍宝,从来不拂逆他的意思。所以没过多久,在经历必不可少的考验和观察之后,他的义父,也成了我的。

仿佛仅仅一夕之间,我就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数不尽的华服、美食、奉承、宴会??生活如一幅完美的画卷,仅仅只在我眼前展开一小角,就足以令我眼花缭乱。

但我知道,所有的这些,都不是我最想要的。

从他带走我的那一刻起,我最想要的,只是那样一个轻轻的眼神。

斐陌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人。他刚开始学习商业的时候,背着义父跑到纽约一家大公司去推介产品,对方态度极其冷淡怠慢,几分钟后便将他打发了出来。我站在外面等他,看到他一脸平静地走出来。那神色,宛如阿修罗般。倘不蒙他喜悦,必然遭殃。

果然,两年后,事件重演,但角色倒换。

当年义父在世的时候,很信任一个叫作苏珊娜的美貌秘书,夸她能干又有头脑,对公司兢兢业业,斐陌接过义父公司的时候,在他的特意关照下,顺理成章地把她留了下来。后来呢?

过程一定精彩,可惜我没眼福。

我只知道,那天我刚好进办公室找斐陌,看到他微笑着说:“谢谢你对公司曾经做出的贡献,然后,”他继续保持笑容,只是我觉得寒意扑面,“你被辞退了,并且,我觉得你去××地方更加合适,需要的话,我可以为你写封推荐信。”

义父从来放任他,但那次忍不住打电话骂他:“你辞掉她也就罢了,干吗侮辱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说什么到娱乐场所工作这种话?”

他非常镇定地反驳:“那也总比她将我这儿当成娱乐场所好。我需要的是一个秘书,不是一个搔首弄姿的花瓶。”

之后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但都没这个来得精彩。他偶尔也跟不同的女伴出入重要场合,偶尔也传出似真似假的绯闻,惹得众人包括义父猜疑不定。

我一直不动声色,冷眼旁观。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我们生活在一起,感情甚笃,外人甚至猜疑我是他的地下情人。

所有的真相,只有我才知道。

义父的生意做得很大,横跨房地产、酒店业、建筑、投资等多个行业,他精明,多疑,狡诈,没有亲生子女,所以精心栽培斐陌和我。在他的安排下,我们念最好的学校,得到最好的锻炼实践,出入最高级的社交场所。他手上的生意分成两种。台面上的由斐陌负责处理,台面下的,则是我的事。有些事,他从不肯让斐陌知道,或是明着让他知道。他只赏识而信任我,放手任我处理,而我,必须有资格承受,或是回报。

没过多久,我自小在孤儿院和唐人街锻炼出来的历尽世俗的智慧和不动声色的残忍,就在这里得到尽情的发挥。我软语温言,我厉声恫吓,我软硬兼施,所有这些由我做来挥洒自如。没过多久,我就得到一个暗地里流传的绰号——紫罂粟。因为,我外表美艳,妩媚,温柔可人,而内里坚硬,残忍,不留情面,还因为,我偏爱紫色系的衣服。

而我之所以偏爱,只因为那个人,他曾经随口说过:“紫色,神秘而安静的颜色。”他可能说过也就忘了,但他不知道,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

只可惜,紫色的罂粟,远远没有紫色的桑葚纯粹清澈、干干净净。

义父缠绵病榻两年后,终于逝世。他下葬没多久,突然有一天,斐陌跟我说:“秦衫,我要回中国。”

“中国?”我愕然,那块神秘而遥远的土地,我太陌生了,以至于我脱口而出,“回去干什么?”

他站在那面落地窗前,手中端着一杯马丁尼,俯瞰着万家灯火,半晌之后,他非常平静地道:“秦衫,你知道吗?”他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收获的季节到了。”

我有些反应不过来,隔了很久之后才问:“那??我呢?”

他回身看我,他的眼中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情绪,他耸耸肩:“随便你。”

义父临死前立下遗嘱,除了给斐阁和其他一应相关人等终身衣食无忧的保障之外,其他剩余部分,如果斐陌娶我,百分之百由我们继承,如果不,则我俩平分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四十交由基金会运作以及捐给慈善机构。

无论怎样,对我而言,此生物质保障已经足够,所以我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地道:“我跟你回去。”我是个贪心的人,尽管没有把握,但仍奢望更多。

他浅浅一笑:“好。不过,”他淡淡地道,“要委屈你了,我暂时只能给你总裁助理的位置。”

我明白,听说中国社会讲究关系,错综复杂,斐陌刚空降回去,不可免俗地要出面摆平,我也浅浅一笑:“好。”

我自信,在他的心目中,我还是有着特殊的一席之地。

所以,即使后来出现了俞桑瞳,尽管她的美貌和智慧不亚于我,尽管外面传得沸沸扬扬,我也从来没有把她放在心上。我只是没有想到,半路上会杀出来个俞桑筱。

其实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斐阁生日那天,我看到斐陌上楼,很久之后,我看到一个女子下楼,脸上苍白没有血色,她的一双眼,如宝石般莹莹,略带羞恼和惊惶。我注意到她唇角微肿,我心中微微一动,但没多想。

我认识的斐陌,绝不可能如此下作。

我还真是低估了她。

餐厅里重遇她,我仔仔细细地看她,充其量算是清秀的脸,鼻子不够挺,眼睛不够大,唇角线条过于倔强,气质也不见得出众,衣着更是随意得跟俞桑瞳有天壤之别。她对我们的话似听非听,她对我、对斐陌表现出明显的冷淡和敌意。而斐陌的每句话,都仿佛刻意针对她一般。他从未如此过。

我心中警铃大作。

果然,斐陌要娶她,不顾任何人,包括龙夫人的反对。他只对我说了一句:“帮我准备一个小型婚礼,不需要任何铺张浪费。”

我心中的悲哀几乎将我全盘淹没,第一次,我不顾礼仪地追到门边,不顾一切地问:“为什么?”

他回身看我,非常淡定地道:“抱歉,这是我的私事。”

我开始绝望。

他的知道,远远比他的不知道,更加残忍。

从第一眼起,我就不喜欢俞桑筱。

从来没有人,一个这么普通平凡的人,让我如此在意、不喜欢,甚至讨厌。

她骄傲,自以为是,欲擒故纵,而不知深浅。这样的人,若是放在商场上,早就被吃得尸骨无存。这一点,十个她加起来给俞桑瞳提鞋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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